第452章古民設立“社會企業”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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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報的平衡。你的項目,非常適合這種投資策略。所以,我們完全可以接受社會企業的架構。”
古民點了點頭:“好。那就按社會企業的架構來設計。”
接下來的兩周,古民和星河創投的團隊,一起密集地討論了社會企業的具體實施方案。他們聘請了一家律師事務所,專門負責公司章程的起草。古民提出了幾條核心條款,必須寫入公司章程:
第一條:利潤分配限製。公司每年的淨利潤,在扣除必要的運營成本和研發投入後,剩餘部分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必須用於《財富覺醒》遊戲的推廣普及和相關公益項目。股東分紅的上限,不得超過淨利潤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條:創始人否決權。古民作為創始人和ceo,對公司的重大決策擁有一票否決權,包括但不限於:修改公司章程、引入新的投資者、出售公司核心資產、變更公司主營業務等。這一條款的目的是,防止公司在未來被資本綁架,偏離最初的使命。
第三條:知識產權鎖定。《財富覺醒》遊戲的所有知識產權,歸公司所有。未經公司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多數同意,不得將知識產權轉讓或許可給第三方。這一條款的目的是,防止公司在未來被收購後,遊戲被濫用或商業化過度。
第四條:透明運營。公司每年必須向社會公開一份《社會影響力報告》,詳細披露公司的財務狀況、用戶數據、社會效益等。這一條款的目的是,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保持公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五條:資產鎖定。如果公司未來決定解散或清算,剩餘資產在清償債務後,必須捐贈給與公司使命相符的非營利組織,不得分配給股東。這一條款的目的是,確保公司的資產始終服務於社會目的,而不是被私人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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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看完這五條條款後,沉默了片刻,然後說:“古先生,這些條款,非常嚴格。我從業十五年,冇見過哪個創始人對自己這麼狠的。”
古民笑了笑:“我不是對自己狠。我是對《財富覺醒》的未來負責。”
律師點了點頭,冇有再說什麼。
公司章程定稿後,古民召集了一次全體股東大會。股東隻有兩個——古民本人和星河創投。古民持有百分之六十五的股份,星河創投持有百分之三十五。在股東會上,古民宣讀了公司章程的核心條款,並請星河創投的代表李總表態。
李總站起身,說:“我們星河創投,完全支持古總提出的公司章程。我們認為,社會企業是中國商業文明發展的一個新方向。我們很榮幸,能和古總一起,探索這個方向。”
古民和李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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