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19章攤屍人銅鑼巷的儘頭住著賴半仙
第0219章攤屍人銅鑼巷的儘頭住著賴半仙(第3/6頁)
僵冷的時間比普通刀傷晚將近一刻鐘。這麼個細節,卷宗上一個字冇寫。”他伸出三根手指,“我當年報案的材料,排了兩尺長。派出所收下,隔一個禮拜就退回來——都是他自己人查自己人,查到最後結論歸檔:重新定義,屬於‘正常械鬥’。”
他拿起桌上那張斷掌的照片,翻過來,背麵貼著一張發黃的紙條,紙條上用工整的小楷寫著一行字:1985年3月17日,長江口無名屍,推測為青霜門外門弟子。他看著那行字,手指在紙條邊緣來回摩挲。
“我當年報過案。”他把照片放回檔案袋裡,“不止一回。派出所的人說我多管閒事,殯儀館的人嫌我晦氣,後來連火葬場都不要我了。我就去垃圾場撿廢鐵,撿著撿著把自己撿成了收廢品的。不收白不收——廢鐵不會咬人。”
“賴師傅,”樓明之說,“你現在敢管這個閒事嗎。”
賴半仙冇有馬上回答。他把煙點著了,吸了一口,煙從鼻孔裡慢慢冒出來,在午後的光線裡翻卷成一層薄紗。然後他突然側過身,伸手從鐵皮櫃子最深的夾層裡摳出一個牛皮紙包裹的資料夾,邊角用輸液膠帶纏得死緊,脹鼓鼓的。他一層層剝開膠帶,從資料夾裡倒出一摞發黃的筆記本,撿出一本黑皮封麵的,翻到某一頁,手指點在紙上某個位置:“你要找的第八個——後背穿過碎星式的那個人——他叫宋鶴年。”
樓明之接過黑皮本子。紙張受了潮,邊角發黴,字跡倒還很清晰。上麵寫著——
“宋鶴年,1954年入伍,偵察兵出身,徒手格鬥成績軍區前三。1978年轉業至鎮江公安局刑偵大隊,1985年任副大隊長。1986年4月11日,在追查碼頭走私案途中失蹤。同年6月21日,遺體在鎮江港下遊七公裡處蘆葦蕩被發現。死因:利刃穿胸。法醫鑒定結論:溺水。”
溺水。一個胸口被碎星式捅了個對穿的人,法醫鑒定結論是溺水。
樓明之把本子合上,手指有些發抖。不是因為害怕,是因為憤怒。這種憤怒他很熟悉——每次翻開恩師的遺物,每次看到那些被篡改的卷宗、被抹掉的線索、被塗黑的證人名字,他都會感受到同樣的憤怒。像是有一團火在胸口燒,不燒彆人,專燒他自己。
“這個宋鶴年,”他說,“跟那些被滅口的青霜門弟子不一樣。”
“對。”賴半仙又從資料夾裡抽出兩張手寫筆錄,下麵還壓著一張邊角燒焦的地圖,上麵手繪著幾個紅圈,“宋鶴年是刑警,不是江湖人。他的屍體本來不該送到我手上——刑警犧牲,應該由法醫中心接。但那天夜裡法醫中心忽然停電,備用發電機也壞了。有人打電話到殯儀館,點名讓我去收。我到的時候,人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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