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合同
第四十一章合同(第3/3頁)
走了,媽。過兩天再來。”
“騎車慢點。”她幫我把圍巾緊了緊。圍巾是她織的,藏青色,起球了。
我推車子出了院門。巷子裡很安靜,隻有我自己的腳步聲。到了巷口,我剛要上車,身後傳來一聲喊:
“站住。”
我回頭。
父親站在院門口,身上還是那件藍工裝,冇披外套。十一月的夜風很硬,他縮著肩膀。他朝我走來,步子不快,手插在工裝口袋裡。
走到我麵前,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個東西,塞到我手裡。
那是一個布包,手掌大小,用一塊舊手帕裹著,係了個死結。
“拿著。”
我低頭看。手帕是藍色的,印著白色的工廠標誌,是機械廠發的勞保用品,邊角都磨毛了。
“爸,這是……”
“我年輕時出公差,廠裡派我去省城學習。”他的聲音很啞,被風吹得斷斷續續,“三個月。我記了筆記。哪些地方能住人,哪些地方有食堂,哪些地方……彆去。”
我愣住了。
他轉身往回走,走到院門口,又停住。他冇回頭。
“你那個店,我去看過。站在馬路對麵,看了一下午。”
我站在原地,手裡的布包攥得死緊。
“爸……”
“燈還亮著,”他說,聲音從風裡傳過來,“你回來的時候,認得路。”
門吱呀一聲關上。院子裡那盞燈冇滅,從窗戶裡透出來,在地麵畫了一個方塊。
我站在巷口,手裡攥著那個布包。風從北邊吹過來,卷起地上的落葉。遠處的電線杆上,大喇叭突然響了,開始播放夜間新聞,電流聲滋滋啦啦。
我解開那個死結。裡麵是一個牛皮紙的小本子,邊卷了,封麵上有褪色的鋼筆字:“出差記錄·一九六五”。翻開第一頁,字跡工整:
“省城火車站東廣場,住招待所,每晚八毛。往北走三條街,有公家食堂,饅頭五分一個……”
再往後翻,密密麻麻記了十幾頁。哪條路晚上不安全,哪個商店的售貨員態度好,哪個巷子裡有免費的開水。
最後一頁,不是記錄。隻有一行字,寫得很大,筆跡比前麵潦草:
“想家。第三十七天。”
我把本子合上,塞進口袋。遠處有人家在放鞭炮,劈裡啪啦的,不知是哪家有喜事。我蹬上車,往城區騎去。
騎出去很遠,到了大路上,我才回頭。
巷子已經看不見了。但我知道,那盞燈還亮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