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通政升院,巡察專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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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斬貪官汙吏,下斬地痞惡霸。
“縣令及以下的官吏,可當場斬之。”
殿內文官隊列裡,有人不自覺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縣令是七品,在朝堂上不算什麼,但在地方上是一方父母官。
一縣的生殺大權、錢糧賦稅、刑名訴訟,都握在縣令手裡。
但巡察寺的人到了縣裡,如果發現縣令有問題——貪汙、舞弊、抗命、延誤——可以直接一刀砍了。
不用上報,不用請示,不用等批複。
砍完了,寫個奏折,派人送到通政院,轉呈皇帝。
皇帝說砍得好,那就砍得好;皇帝說砍錯了,那巡察寺的人自己承擔責任。
但人已經死了,砍錯了也活不過來。
“知府及以下的官吏,可當場罷之!”
知府是四品,四品以下的官吏——同知、通判、推官、知縣、縣丞、主簿、典史——巡察寺可以當場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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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等吏部的批複,不用等皇帝的批準。
當場摘烏紗,當場扒官服,當場轟出去。
罷免之後,巡察寺可以臨時指定一個人代理職務,等朝廷另派官員來接任。
被罷免的人可以上書申辯,但申辯的奏折送到京師之前,他已經不是官了。
朱厚照說到這裡,停頓了一下,目光掃過殿內所有人。
那目光裡冇有憤怒,冇有警告,隻有一種平靜的、篤定的、不容置疑的東西——像是在說,朕不是在嚇唬你們,朕是說真的。
然後他繼續說下去。
“有越級征調權,可臨時征調當地團營與縣尉所統率的衙役協助辦案,當地郡縣需全權配合。”
殿內武將們的眉頭微微動了一下,團營——地方上的武裝力量,雖然比不上邊軍的精銳,但幾百人、上千人的隊伍,鎮壓個把貪官、封鎖個把衙門,綽綽有餘。
縣尉統率的衙役——每個縣都有幾十個衙役,負責維持治安、抓捕人犯。
巡察寺的人到了地方,如果需要人手,可以直接征調這些力量。
不用通過知府,不用通過知縣,直接調。
團營的團長、營長,縣尉的捕頭——接到巡察寺的命令,必須立即派兵派人,不得推諉,不得拖延,不得打折扣。
當地郡縣需全權配合——知府要配合,知縣要配合,布政使要配合,按察使要配合。
不管你是幾品官,不管你在地方上有多大勢力,巡察寺來了,你就得開門、交人、給卷宗。
“有密奏直呈權,遇事不決可封密匣,經馳道直送於朕!”
巡察寺在巡察期間,如果遇到拿不定主意的事——案子太複雜,牽扯的人太多,涉及的關係太深。
或者發現了比預期更大的問題——可以把情況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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