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通政升院,巡察專敕
第29章通政升院,巡察專敕(第4/9頁)
調者原職保留,但是巡察期間僅聽命於皇帝。”
一個刑部郎中,被抽調去巡察寺。他在這段時間內不再是刑部的人,不受刑部尚書管轄,不對刑部侍郎負責。
他的本職還在,但他暫時不負責刑部的工作,不處理刑部的案卷,不參加刑部的會議。
在巡察期間,他是巡察寺的官員,隻對皇帝負責。
皇帝的詔書是他唯一的行動準則,皇帝的命令是他唯一的行動依據。
任何人——除了皇帝——都不能指揮他。
“同一官員三年內,不得兩次入選。”
殿內有人微微點頭,三年不得兩次入選——這是為了防止有人專權。
如果同一個人反複被選入巡察寺,他就有可能利用巡察寺的權力培植私人勢力,結交地方官吏,建立自己的關係網。
三年不得兩次入選,意味著冇有人在短期內能連續掌握巡察寺的權力。
你今年被選上了,查了一個案子,明年、後年你都不能再入選。
等到三年期滿,你上次巡察的經驗已經淡了,上次建立的關係已經斷了,上次知道的秘密已經不新鮮了。
權力是分散的,是輪替的,是不屬於任何人的。
“事畢即散。”
四個字,輕描淡寫,但分量極重。
巡察結束,巡察寺立即解散。
所有抽調官員各回原職,刑部郎中回刑部,戶部主事回戶部,督軍臺的監使回督軍臺。
巡察寺的印章銷毀,巡察寺的文書歸檔,巡察寺的行轅拆除。
一切痕跡都被抹去,就像從來冇有存在過一樣。
巡察寺的權力,隨著巡察的結束而消失。
冇有人能把這個權力帶回家,冇有人能把這個權力留到下一次。
每一次巡察,都是全新的開始,都是皇帝重新授權。
朱厚照的語氣忽然變了,從平靜變得淩厲,像一把刀從鞘中拔出。
“無常法,巡察寺官員巡察期間,遇抗命者、舞弊者、延誤者等,有先斬後奏之權。”
殿內所有人的呼吸都停了一瞬。先斬後奏——這四個字,是大明開國以來最重的權力。
大理寺冇有先斬後奏權,禦史臺冇有先斬後奏權,巡查寺冇有先斬後奏權。
六軍都督府統領千軍萬馬,也冇有先斬後奏權。
但巡察寺有。遇到抗命的人——不執行巡察寺的命令,不配合巡察寺的調查,阻撓巡察寺的工作——斬。
遇到舞弊的人——貪汙賑災銀子,克扣軍餉,造假賬,欺上瞞下——斬。
遇到延誤的人——拖延時間,推諉扯皮,故意拖慢巡察進度——斬。
先斬,後奏。先殺了人,再向皇帝報告。
刀落下的時候,不需要等皇帝的批複。
人頭落地之後,再寫奏折說明情況。
這不是給了巡察寺一把刀,這是給了巡察寺一把尚方寶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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