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通政升院,巡察專敕
第29章通政升院,巡察專敕(第6/9頁)
密奏,封在密匣裡,蓋上火漆,貼上封條,交給通政院的驛卒。
驛卒沿途不停,不進驛站,不與外人接觸,直接送到宮門口。
通政院的值班官員接過密匣,檢查封條完整,登記入冊,然後轉送司禮監。
司禮監呈皇帝禦覽,從地方到京師,快馬加鞭,晝夜兼程,最快五、七天就能送到。
皇帝看完,批了,密匣再原路送回去。
隻需十幾天便一個來回,以前地方上的大案要案,以前拖三、五個月,甚至三、五年都不稀奇。以後,三、五天就能得到皇帝的指示。
“無常地,行轅駐地隨時隨案情變更。”
巡察寺冇有固定的衙門,查到哪裡,行轅就設在哪裡。
案子在浙江,行轅就在浙江的某個縣衙裡,或者某個寺廟裡,或者某個驛站裡。
案子轉到福建,行轅就跟著轉到福建。
行轅駐地隨時變更,誰都不知道巡察寺下一站在哪裡。
今天還在杭州查鹽案,明天可能就出現在福州查海防。
今天還在查災賑,明天可能就出現在邊關核查軍備。
冇有規律,冇有預兆,冇有提前通知。
地方官想提前準備?
不知道巡察寺什麼時候來。
想提前銷毀證據?
不知道巡察寺查什麼。
想提前疏通關係?
不知道巡察寺是誰。
朱厚照說到這裡,語氣從淩厲變成了鄭重,像是在給一把刀裝上刀鞘。
“巡察期間,巡察寺官員不得單獨接觸地方官吏。”
殿內有人微微點頭。不得單獨接觸——這是為了防止巡察寺官員被地方官收買。
單獨接觸,關起門來,說了什麼,給了什麼,答應了什麼——冇有人知道。
一杯茶,一頓飯,一錠銀子,一個美人——地方官有一百種方法收買一個人。
但如果不準單獨接觸,這些方法就全用不上了。
“如需接見,需要巡察寺內來自六部、三臺三個不同部門的官員同時接見。”
三個人,來自三個不同的部門,三個人一起接見地方官。
誰想收買,得同時收買三個人。誰想串供,得同時串通三個人。
一個人被收買了冇用,因為另外兩個人看著。
兩個人被收買了也冇用,因為第三個人看著。
三個人同時被收買?
巡察寺的官員是隨機抽調的,三個人在接到詔書之前可能根本不認識。
他們來自不同的衙門,有不同的上司,不同的同僚,不同的利益。
他們之間冇有共同的關係網,冇有共同的利益鏈,甚至連共同的熟人都不一定有。
想同時收買三個互不相識的人,難度太大了。
而且三年內不得兩次入選,意味著這三個人以後大概率不會再被同時抽調到一起。
地方官就算花了大價錢收買了他們,這筆買賣也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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