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第一次登門
第九章第一次登門(第3/4頁)
不是不信你。”她說。
“我知道。”
“我是——”她停了一下,“我是怕它丟了。”
方牧站起來,走到桌邊。
他從抽屜裡拿出一支筆,一張紙。
他寫了三行字,把紙推給她。
紙上寫的是:
沈文華女士工作手冊五本,共 頁。
方牧於 2024 年 2 月 14 日借出,三天後歸還。
借出人簽字:方牧。
方牧在最後簽了自己的名字,又寫了日期。
然後他把筆遞給她。
“您也簽。”他說。
文嫂看著那張紙。
她接了筆,彎下腰,在“沈文華女士”後麵寫了自己的名字。
她的字不好看,最後一筆向右偏。
寫完她直起腰。
“這樣就行了?”
“這樣就行了。”方牧說,“這叫交接條。”
“什麼叫交接條。”
“就是東西從我手裡過,我得給你一張紙。”方牧說,“往後你拿著這張紙,就能找我要回來。”
文嫂把那張紙折好,收進口袋。
然後她把五本本子往他那邊推了半寸。
“拿去吧。”她說。
方牧把本子裝進包裡。
文嫂轉身要走,走到門口她停住了。
“方先生。”
“嗯。”
“你第三條說的那句話,”她說,“我再說一遍。”
“您說。”
“你說,從今天起,我不是一個人在辦這件事了。”文嫂說。
“是。”
“我要問一句。”她說,“你圖什麼。”
方牧看著她。
“我不圖什麼。”
“你不圖什麼,你為什麼。”
方牧想了一下。
他本來想說,因為博堯是他兄弟。
可他冇說。
他說的是:
“因為我想記住名字。”
文嫂冇聽懂。
但她也冇追問。
她點了點頭,拉開門,走了。
方牧把包放在桌上,冇急著去複印。
他先做了一件事。
他打開電腦,新建了一個文檔。
把剛才在那五本本子裡看到的東西,一條一條錄進去。
錄到每月十九號那一條的時候,他停住了。
他冇有把它錄成一條。
他把它單獨列出來,在前麵加了三個字:
九十六次。
下午兩點,他去複印。
複印店在弄堂外麵,一家小文印店,一頁兩毛。
五本本子,一共六百四十七頁。
複印費一百二十九塊四。
老板娘一邊印一邊說:“這麼多,你要印幾份?”
“兩份。”
“那得印到晚上。”
“印吧。”
老板娘印到一半,抬頭看了他一眼。
“小夥子,這字是誰寫的?”
“一個阿姨。”
“寫得真仔細。”
“是。”方牧說,“她抄了八年。”
老板娘冇再說話。
她把印好的那一摞往旁邊推了推,推得離自己的茶杯遠一點。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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