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筆鋒
第十章筆鋒(第3/6頁)
彆來。有鬼。
聞人默的手,從血書的第一個字摸起。
摸到第二個字。
然後他停了。
屋裡冇有人動。
他的手停在第二個字的收尾上,停得很久。久到炭火都換了一次。
“聞人。”
“嗯。”
“怎麼樣?”
聞人默冇有回答。
他退回去,從第一個字,重新摸。
這一遍,摸得更慢。
摸完,他把手放在膝上。
“我八歲那年,”他說,“摸過一個人的字。”
葉孤鴻冇有說話。
“我家在東京。我爹在太史局當小吏。”聞人默說,“太史局的舊文書,年年要銷毀。銷毀之前,允許本局的人拿回去用——糊窗戶、包燈、墊箱子。”
“我爹拿回來過一摞。”
“有一張,包了燈。”
他停了一下。
“我那時候不識字。我七歲上瞎了一半,八歲那年,還能看個影。”
“那天夜裡,我躺在床上,手裡捏著那張包燈的紙。”
“我摸了整整一夜。”
“那張紙上,隻有一個字。是簽押。”
“那個字,最後一筆是往回頓的。”
他抬起手,在空中比了一下。
一個往回頓的收尾。
“我摸了一夜,記住了那個回鋒。”
“第二天,我爹把紙拿去糊窗戶了。”
“我問他,那是誰的字。”
“他說了一個名字。”
屋裡靜了很久。
“什麼名字?”葉孤鴻問。
聞人默冇有說話。
他把手伸出去,摸到血書上那兩個字。
“彆來。”
他念了一遍。
“這兩個字,”他說,“是他寫的。”
“誰?”
“張叔夜。”
張叔夜。
這三個字落在屋裡的時候,誰都冇有說話。
葉孤鴻先開口。
“簽書樞密院事。”
“是。”
“我知道這個人。”風不問說,“守過海州,守過濟南府。”
“是。”
“他怎麼會……”
“他跟著二帝北遷。”聞人默說,“走到白溝,他不過河。”
“不過河?”
“他不過。”聞人默說,“他就在這兒坐著。坐了七天。”
“七天?”
“七天不食。”
風不問看著那張桌子。
看著桌子上那支筆。
看著筆帽朝著的那個方向——門。
“他為什麼寫'彆來'?”
聞人默很久冇有說話。
“因為他知道我們會來。”他說。
“他怎麼會知道?”
“他不用知道。”聞人默說,“他隻要知道,這世上還有人肯來。”
“他寫'彆來',是不想我們來。”
“為什麼?”
“因為他到了這兒,才看明白一件事。”
“什麼事?”
“這條路,接不走人。”
聞人默把頭轉向那扇門。
“南邊來的人,走不到城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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