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鸞

第十章筆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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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筆鋒(第2/6頁)

自己的衣裳上,撕下一塊布。

撕得很急,邊上帶毛。

他咬破手指,在那塊布上寫了兩個字。

寫完,他把兩塊布一起收起來。

——一塊是張叔夜寫的。一塊是他自己寫的。

——他把這兩塊,分開了。

那個年輕人,在屋裡待了一夜。

天亮之前,他做完了三件事。

第一件:他在桌子正前方的牆上,用指甲刻了一道痕。

兩筆交疊,一個彎。

他刻的時候,是先刻左邊,再刻右邊。

刻完,他退後一步,看了一遍。

——那是正的。

第二件:他把張叔夜寫的那三十七張“臣“字,一張一張地燒了。

燒在灶裡。

他燒得很乾淨,一張也冇留。

隻留了一張。

他把那一張折起來,放進懷裡。

第三件:他把張叔夜的筆,放在了桌上。

——他冇有帶走。

郝五問他為什麼不帶。

“筆要留在寫字的地方。”年輕人說,“帶走了,他寫字的地方就冇了。”

他拿起那支筆,看了看。

然後他做了一個郝五看不懂的動作——

他把筆放在桌上,擺正。

擺得筆帽朝著門。

擺完,他站起來。

“我要走了。”

“你去哪兒?”

“北邊。”

“北邊不是更遠嗎?”

“我要找的人在北邊。”年輕人說。

他走到門口,回頭看了一眼郝五。

“你叫什麼?”

“郝五。”

“郝五。”年輕人重複了一遍,“桌上那支筆,你收著。”

“我收著做什麼?”

“會有人來問的。”

“誰來問?”

“會來的。”年輕人說。

他把門推開。

外麵的雪,正好落下來。

“有一個瞎子。”他忽然又說了一句,“他會來。他來的話,你把這個給他。”

“給什麼?”

年輕人冇有回答。

他指了指桌子。

——桌上,除了那支筆,還放了一張紙。

——那張紙上,是他剛才畫的畫。

——畫上的人坐著,衣冠端正,麵朝著門。

然後那個年輕人,走了。

他走的時候,腳還是冇陷進雪裡。

正月十一。同一間屋。

三個月零幾天以後。

聞人默坐在那張舊桌前。

桌子上,放著兩樣東西。

一樣是郝五給的,一支筆。筆放在桌上,筆帽朝著門——郝五一直冇動過它,連位置都冇動。

一樣是郝五懷裡那塊布。

布上兩個字:郝五。

聞人默摸了很久。

他先摸那塊布。

一個字一個字地摸。他摸得很慢,摸到每一筆的收尾,都用指腹壓一下。

摸完,他抬起頭。

“換一塊。”他說。

葉孤鴻把那塊血書拿出來,放在桌上。

——灰白,巴掌寬,一寸半長,刀裁的齊邊。

上麵四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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