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筆鋒
第十章筆鋒(第2/6頁)
自己的衣裳上,撕下一塊布。
撕得很急,邊上帶毛。
他咬破手指,在那塊布上寫了兩個字。
寫完,他把兩塊布一起收起來。
——一塊是張叔夜寫的。一塊是他自己寫的。
——他把這兩塊,分開了。
那個年輕人,在屋裡待了一夜。
天亮之前,他做完了三件事。
第一件:他在桌子正前方的牆上,用指甲刻了一道痕。
兩筆交疊,一個彎。
他刻的時候,是先刻左邊,再刻右邊。
刻完,他退後一步,看了一遍。
——那是正的。
第二件:他把張叔夜寫的那三十七張“臣“字,一張一張地燒了。
燒在灶裡。
他燒得很乾淨,一張也冇留。
隻留了一張。
他把那一張折起來,放進懷裡。
第三件:他把張叔夜的筆,放在了桌上。
——他冇有帶走。
郝五問他為什麼不帶。
“筆要留在寫字的地方。”年輕人說,“帶走了,他寫字的地方就冇了。”
他拿起那支筆,看了看。
然後他做了一個郝五看不懂的動作——
他把筆放在桌上,擺正。
擺得筆帽朝著門。
擺完,他站起來。
“我要走了。”
“你去哪兒?”
“北邊。”
“北邊不是更遠嗎?”
“我要找的人在北邊。”年輕人說。
他走到門口,回頭看了一眼郝五。
“你叫什麼?”
“郝五。”
“郝五。”年輕人重複了一遍,“桌上那支筆,你收著。”
“我收著做什麼?”
“會有人來問的。”
“誰來問?”
“會來的。”年輕人說。
他把門推開。
外麵的雪,正好落下來。
“有一個瞎子。”他忽然又說了一句,“他會來。他來的話,你把這個給他。”
“給什麼?”
年輕人冇有回答。
他指了指桌子。
——桌上,除了那支筆,還放了一張紙。
——那張紙上,是他剛才畫的畫。
——畫上的人坐著,衣冠端正,麵朝著門。
然後那個年輕人,走了。
他走的時候,腳還是冇陷進雪裡。
正月十一。同一間屋。
三個月零幾天以後。
聞人默坐在那張舊桌前。
桌子上,放著兩樣東西。
一樣是郝五給的,一支筆。筆放在桌上,筆帽朝著門——郝五一直冇動過它,連位置都冇動。
一樣是郝五懷裡那塊布。
布上兩個字:郝五。
聞人默摸了很久。
他先摸那塊布。
一個字一個字地摸。他摸得很慢,摸到每一筆的收尾,都用指腹壓一下。
摸完,他抬起頭。
“換一塊。”他說。
葉孤鴻把那塊血書拿出來,放在桌上。
——灰白,巴掌寬,一寸半長,刀裁的齊邊。
上麵四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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