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六個許先生一起進了宗正寺
第177章六個許先生一起進了宗正寺(第2/4頁)
簽號。
沙啞執鑰與紅九第一種聲型近似,但換氣位置不同。紅九在“不”字前停,執鑰人在每句話末尾長吸一口。
年輕報時聲型更近,細麻鞋底也連接北市紙燈棚。仍可能是同鋪買鞋,不能直接認發令者。
無聲收冊者的寬銅環連接宋大河口述與東四雇車人許成,卻缺聲音和臉。
校名者每次摸頁腳,說明他在意頁數或夾層。
送匣者右肩衣料有三道新磨痕,可能近期常抬相同寬度窄箱。
空手者最不顯眼。
卻在第三次關門時,把一張本應落入焚紙籃的外簽折進袖口。
葉驚霜守在更衣處外圍。
更衣處是宗正寺內院,不許她入內。她隻核六人進去前與出來後的身高、鞋底泥、衣物重量和攜帶物件。
她仍不持刀。
門外擺六隻編號衣籃,禮執自行放私人物品。葉驚霜不能翻籃,隻能在宗正寺書吏見證下封籃口,禮後由本人當麵開啟。
“若他們在裡麵換臉換衣呢?”陸沉舟問。
“允許。”葉驚霜道。
淨庫禮本就允許六崗輪換。
問題不是換。
是換後誰帶走了什麼。
巳正,送匣與空手者同時進更衣處。
半刻後出來,兩人麵具冇變,鞋卻換了。
原送匣者穿上空手者的平底鞋。
原空手者穿上寬底負重鞋,肩上多了一隻祭禮名冊匣。
崗位在眾目下輪換。
合法。
也使“送匣位”不再對應固定身體。
葉驚霜隻改記錄:第五、六崗交換鞋與負重。
不寫兩人交換身份。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第177章六個許先生一起進了宗正寺(第2/2頁)
烏彌月在寺外馬棚看六匹坐騎。
宗正寺登記六人均從京中住處騎馬到場。四匹馬背有一刻鐘以上騎行的均勻汗痕,蹄泥來自城內黃土。
另外兩匹隻在胸前微熱,後蹄沾黑色河泥,鞍下卻壓著乾草吸汗,像臨時從附近碼頭騎到宗正寺。
兩匹馬的韁繩上還有南三苦鹽晶。
“人走水路來,碼頭換馬。”烏彌月道。
“哪兩人?”聞人清問。
“馬牌寫第五、第六籃。”
正是送匣與空手者。
馬牌可能換。
隻能證明第五、第六衣籃登記的兩匹馬很可能由碼頭短程進入,不證明騎馬者始終是原第五、第六人。
水路換乘與崗位換鞋疊在一起。
許房若要把一個人從水路送進祭禮,再換成另一崗離開,淨庫禮提供了完整合法外殼。
午初,六人抬三隻祭禮名冊匣進西七外院。
第一隻交宗譜房。
第二隻交祭禮名錄處。
第三隻冇有外簽。
無聲收冊者從袖中取出方才藏起的舊簽,擦過匣角蠟麵,再蓋一枚宗正寺小印。
隻驗外簽。
不驗內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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