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最後一張工資表冇有川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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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最後一張工資表冇有川老板
青川酒店賬戶裡那三十五萬元,三十日晚上冇有發出去。
十五日的工資早已按月結清,食品事件加班、臨時工和年末承諾獎金另有日期。錢剛進來便提前塞給員工,看起來慷慨,實際會打亂每個項目原來的發放責任,還可能讓嵐橋和車站酒店的人以為自己的雇主把獎金交給了青川。
黎真把保護賬戶回單壓在年末人員彙總表上,要求最後一天先核人,不發一次冇有依據的“大紅包”。
那張彙總表有四百三十七個當前姓名。
它不是一張青川公司工資表。青川直接支付三百零二人,三家合股酒店各有自己的項目工資,嵐橋洗衣和幾處設備租賃項目的員工由經營方支付,倉儲公司的人歸趙坤。部分員工在兩處服務,表上有兩個成本中心,卻隻能有一個主要雇主;另有旺季臨時工、短期廚工和按趟結算司機,不進入固定人數。
過去我們為了方便,把所有名單送白鷺彙總。最上方冇有公司全名,隻蓋一枚斷翅章,下麵寫“川老板年末人員”。銀行、酒店、洗衣房和車隊各自出錢,員工卻像都由我從口袋裡養著。有人調崗時也先問我同不同意,不先看勞動關係在哪。
九月四本賬拆開以後,周萍一直改這張表。到了十二月三十日,最後一列仍有十七個黃色標記。
第一類是兩個單位同時把同一筆獎金列入預算。青川酒店的禮賓與培訓樓共同使用一輛innova,六名司機輪值。酒店按全年住客評價準備服務獎,培訓樓又按安全裡程準備獎,兩邊都不是假的;可六名司機若在同一時段完成同一趟任務,不能因成本中心不同拿兩次,也不能簡單刪掉其中一邊。
司機代表把全年排班帶來。六人有四人主要跑酒店,兩人主要跑培訓與員工接送。酒店服務獎按客評與值班夜數,培訓樓安全獎隻按自己承擔的裡程,兩種指標不重疊的部分保留;同一趟夜間接駁重複計算的八百餘元從培訓樓預算退回,不從司機已經確認的基本工資扣。
第二類是食品事件臨時工。
十二月二十四日晚,宴會臨時加了十九人,事發後又有十三人留到淩晨清潔、搬運和陪同送醫。酒店原始名單把兩組分開,一名叫範玉蓮的洗碗工先在宴會組,後又被清潔組登記,身份證號碼少一位,係統把她當成兩個人;另一名臨時廚工隻寫小名,冇有收款賬戶。
若照人頭直接發,範玉蓮會拿兩份基礎到場費;若為防重複把兩行都停,她連真正做過的十四小時也拿不到。
紅姨讓宴會主管、清潔領班和範玉蓮三方核時間。她從下午三點進後場,晚上事故後留下到次日五點,中間休息四十分鐘。到場費一份,正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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