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剩下兩份冇有丟
第九十二章 剩下兩份冇有丟(第2/5頁)
成三欄:可直接證明資產三千餘萬,合股與租賃經營權益兩千餘萬,未來合同與關聯控製估值三千餘萬。外界後來傳我的身家,就是把後三欄全塞給我。
原件本身冇有一行說我個人擁有九千二百萬。
更重要的是第十八頁。它寫b.l.副賬不計入本次抵押,隻作為曆史責任提示;任何將其資本化的方案,須由相關方另簽。顧北山當年顯然影響過這行,簽名卻不是他,是外部顧問。魏東寧如今提出以副賬解釋權進入資產池,恰好需要越過“另簽”。
趙坤問魏東寧,為什麼報價裡不先提這條限製。
魏東寧回答,報價是談判邀請,不是既成轉讓;進入談判後,相關方可簽。他認為若完整副賬能消除不確定,給顧問觀察席或成功費屬於市場交易,不等於偷權益。
“誰是相關方?”我問魏東寧。
他指文件附錄,共十二類:白鷺股東、三家酒店項目方、倉儲公司、基礎盤代表、員工曆史責任代表、河內倉合同方及幾名早期權利人。並非每類都擁有酒店,仍需在涉及自己的頁上同意。一次全體簽完幾乎不可能,所以顧問主張由新公司先承接解釋,再逐項清理。
先承接再清理,正是我不願意的順序。
中立會計問雙方希望原件怎麼處置。趙坤主張複製完整一套,各方留水印,原件繼續中立;我同意與自身及公司相關頁複製,不同意未經十二類授權複製個人和員工頁。魏東寧願提供目錄與分層副本,保管費由申請人、我和趙坤按爭議比例暫付,最終責任另核。
我們冇有爭原件必須進白鷺。第十六項已在另一家中立機構,第十七項也可繼續中立,隻要保管規則、期限、費用和任何轉移的通知寫清。所謂找回原件,不一定每張都要被我鎖住。當前目標是知道紙在哪裡、誰能動、還差誰同意。
到上午十一點,最後一份原件核驗結束。
周萍通過電話聽到中立會計報編號,冇有把總索引從十五改成十六或十七。她另加兩行狀態:第十六項,原件第三方中立保管,已當麵核驗;第十七項,原件爭議保管,已當麵核驗。青川在手仍十五,十七份去向全部明確。
“那還叫缺兩份?”趙坤問黎真。
黎真回答,缺的是青川可控製的原件,不缺位置。兩種說法都要留。若對外隻說十七份全找到,彆人會以為權利已經統一;若仍說兩份失蹤,又會給拿紙的人製造神秘價。
我讓周萍公告用第二種完整表述。十五份已歸檔,兩份經中立核驗、權利未結,不存在下落不明原件。白鷺不以未持有為由否認真實文件,也不承認保管方可以單方改變控製。
這是這輪文件清理最重要的一次改口。
我們從九份找回六份,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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