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白鷺退回我的命令
第七十六章 白鷺退回我的命令(第5/7頁)
兒子的證件照。老阮已經到了,坐在門邊修一隻舊手電,見我進來冇有起身。他對河內第二個名字聽過一些,仍不知道照片細節。
我把照片放到桌上,用一隻玻璃杯壓住四角。
阮母先看證件上的名字,再看男人的手。她問我:“這個也要算我兒子做的?”
“不是阮文山。”我回答阮母,“人不一樣。我來找舊字,隻想知道他學的是哪一段。”
阮母冇有立刻拿記事簿。她問若字像,我會不會在外麵說是阮文山教了彆人;若字不像,又會不會說兒子早年還藏過另一套。她已經見過一個人死後能被不同賬目分彆解釋:車隊說他是司機,辦事點說他是經辦,外麵隻記得他曾用過賀青川的名字。如今再來一個活人,她最怕所有解釋都順著死人身上疊。
我讓周萍把比對範圍寫在空白紙上:隻核日期、筆畫與記事方式,不核未經證明的人際關係;原簿不帶離屋,拍照須逐頁編號,由阮母與老阮在場;不因相似推定傳授或共謀。周萍寫完念給她聽,阮母才從衣櫃底層取出三本簿子。
第一本記油費與裡程,第二本記北線路口和夜間開門人,第三本夾著許多退貨小聯。阮文山早年的字比後來用力,圓珠筆常把下一頁壓出凹痕。他寫“賀”字時,上部最後一捺往回收,因為最初照著杜海給的臨時工作牌描;寫到二〇〇四年以後,這個習慣慢慢消失。照片裡藍皮證件上的簽名隔得遠,看不清墨,吳程複印的訪客登記卻保留了同樣回收的一捺。
周萍冇有說找到人了。一個筆畫隻能證明模仿者見過早期樣本,不能證明拿樣本的是誰。真正重要的是樣本年代。若對方隻接觸近年的正式授權,不會知道這種已經改掉的寫法。線索因此從“阮文山認識誰”縮到“誰碰過二〇〇一至二〇〇三年的退貨聯、工作牌或舊車文件”。
老阮聽完,從手電裡取出電池,問我十七份缺失原件是否也包括那幾年。
我告訴老阮,八份缺失中確有兩份落在早期車輛與酒店設備往來,現在仍不知位置。他把第三本記事簿往自己麵前拉了一點,說比對可以,原本不交。兒子活著時已經替青川交過太多真名,死後不能再把所有字都鎖進我的保險櫃。
“不交。”我回答老阮,“我們隻留有見證的照片。”
周萍用普通數碼相機逐頁拍,拍一頁便讓阮母在目錄上畫一筆。光線暗,她冇有開強閃,怕舊圓珠筆反光,隻把臺燈移到側麵。共拍二十七頁,其中九頁有“賀青川代辦”的早期寫法。照片當天刻成兩張光盤,一張由阮母收,一張封入白鷺比對袋;相機存儲卡在雙方見證下格式化,再由技術員出說明。做這些比直接拿走記事簿慢得多,卻不會讓阮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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