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白鷺退回我的命令
第七十六章 白鷺退回我的命令(第6/7頁)
一次隻能相信我說冇有改過。
離開前,阮母把桌上那張河內照片還給我。她冇有問灰帽人是誰,隻要求找到以後告訴他一件事:賀青川這個名字已經壓死過一個阮文山,不能再拿阮文山的舊字證明自己活得應該。
回白鷺的路上,我坐在innova後排看那二十七頁目錄。盛勇本來想繞開晚高峰,工作手機卻不斷響。車場問臨時換胎,酒店問一名客人延期,倉庫問替代酒品牌。過去我會逐個回答。那天我讓周萍隻記錄是否有人按職責接住,不替他們轉給我。
六個小時裡,共十一通業務電話,冇有一通真正需要我。車場由當班主管按檢查表換胎,酒店按空房續住,倉庫讓客戶在兩種同價品牌裡確認。隻有白鷺內櫃鑰匙的夜間交接,因為黎真與我第二天都要離城,必須重新指定第三見證人。顧北山不願碰新文件,最後由紅姨擔任,隻見封條,不接觸內容。
我不接電話,事情並冇有因此停下。這個結果冇有讓我覺得自己多餘,反而說明十月一日離開四天,不至於讓工資、車和倉門重新等一張臉。
九月二十九日,吳程從河內發來一隻牛皮紙袋。
袋裡冇有新照片,隻有三樣東西:八月十八日與二十七日的訪客登記複印件、一張退貨木箱編號表、四天臨時查驗許可。兩次訪客都使用寫有“賀青川”的藍皮證件,簽名筆畫與阮文山早期經辦件相似;第二次來訪時,白敏在備註欄寫了“隻問回程文件,不問貨價”。木箱編號對應青川辦事點一批退回瀾城的舊布草與設備零件,原定八月十九日封箱,後來延到二十八日。
吳程在許可下麵親筆寫了一句話:十月一日至四日,我能開我這邊的門;門外的人,我不替你抓。
這是他能給的全部。
若我九月初便去,工資、車輛和退出交割都會在最亂時失去最終確認;若再等,木箱與訪客記錄可能經過更多人。九月結算已經完成,十三輛車的新表能離開我運行,紅姨也證明白鷺敢退回我的模糊命令。我終於有四天可以不在瀾城。
黎真堅持同行。河內線索既涉及十七份原件,也涉及賬外費用,她不允許阿木把“找人”和“找紙”混成一件事。阿木想去,被我留在車場;周萍留守白鷺,紅姨看工資與員工,顧北山隻處理舊賬問詢。趙坤冇有要求派自己的人,隻讓倉儲公司把河內倉當前合同和車輛往來副本交給黎真一份。
我們冇有坐e280。
通往河內的幾段路雨後仍壞,兩隻文件箱又比禮賓體麵更重要。盛勇檢查一輛innova的輪胎、備胎、急救包和隨車文件,後排拆掉一張活動座椅,留出封存箱位置。同行除我、黎真和盛勇,隻有一名會說當地話、熟悉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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