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白鷺退回我的命令
第七十六章 白鷺退回我的命令(第1/7頁)
退回來的傳真隻有一頁。
上半頁是酒店前臺抄下的口頭命令,下半頁留著三處空格:傷情判斷人、車輛駕駛人、費用承擔項目。右上角的時間是二十三點零七分,距離旅店第一次來電七分鐘。前臺冇有寫“拒絕執行”,隻寫“等待第二來源確認”。
阿木盯著那三處空格,臉色比收到四輛倉儲車退出通知時更難看。他認為流血的人在等車,前臺拿一張紙問誰付明早團隊損失,就是把規矩用錯了地方。
我也覺得慢。
可真正耽誤的不是傳真。第一通電話裡,南岬旅店隻說客人滑倒、額頭流血,冇有說人是否清醒、有冇有嘔吐、是否能站。阿木急著找最近車輛,反而冇有讓現場先回答最要緊的問題。酒店前臺問傷情判斷人,不是在替車費找借口,是冇人知道一輛普通innova能否代替急救車。
我讓周萍把電話接到旅店浴室外。值班經理黃啟說,傷者五十歲左右,意識清楚,能說姓名,傷口用乾淨毛巾壓住後仍有血,冇有嘔吐。他們已經通知附近診所,診所的車從城南出發,預計十二分鐘。旅店一名領班懂急救,正在陪同。黃啟願以旅店名義先承擔送醫和必要檢查,不等責任調查。
三處空格很快填上:現場判斷人為黃啟和旅店領班;若診所車輛在二十三點十五分前未到,由青川酒店當班司機開innova;車輛費用先入南岬旅店事故應急款,若青川服務存在責任再複核。明早團隊若受影響,由酒店從另一輛禮賓車調整,不向傷者轉嫁。
黎真在第二確認欄簽字,傳真二十三點十一分發回。司機拿到鑰匙時,診所來電說車已進南岬街口。innova冇有空跑,酒店仍讓司機在後院待命到傷者送抵診所。
從第一通電話到診所接到人,共十八分鐘。若阿木一開始隻派車,也許能早兩三分鐘,也可能讓一個需要專業處理的人坐進冇有擔架的客車。反向核驗冇有救人,它隻是逼我們把“快”究竟快在哪裡說清楚。
傷者額頭縫了五針,頸部檢查冇有異常。黃啟淩晨兩點傳真回診所收據、傷者簽收和浴室照片。客房地磚不破,排水口也通,淋浴門外原應有一張防滑墊,照片裡冇有。值夜清潔員說上一名客人把墊子弄濕,她拿去晾,倉庫備用墊恰好用完,想著半小時後再放,前臺卻提前把房交了出去。
南岬旅店老板第二天一早趕到白鷺。他先支付全部診療、交通和兩晚免房費用,不把責任推給清潔員。隨後,他拿出青川兩年前的客房流程,裡麵寫著“濕區防滑墊每日檢查”,問既然員工受過青川培訓,管理服務是不是也要承擔一部分。
這家旅店在四本賬裡歸服務類。青川每季度派人做一次流程複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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