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瀾城算夜賬

第六十四章 我的死訊先回白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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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我的死訊先回白鷺(第3/3頁)

要求調貨。三家合股公司同時詢問,若我不能簽字,份額由誰代管。消息傳得這麼快,說明等我死的人比送碑的人多。

阿木問是否把我還活著的照片傳回酒店。我拒絕。對方備好了墓碑、身份資料、衣服、路線和替身,還拿得到九年前的複寫賬。若我露麵,試探會立即停止,顧北山與失蹤安保也更難找。

我讓阿木通知十七家夜場停止接新客,場內正常結賬,送走並確認無人滯留後再熄招牌。倉庫、旅店和車隊照常,隻凍結產權、印章和大額調貨,工資與住宿不變。第二次關燈不能傷到靠日結工錢生活的人,也不能讓人趁亂搬貨。

阿木仍站在車門邊,冇有按下對講機。他看著那個穿我衣服的男人,問對外該怎麼說。

我對阿木說:“告訴白鷺,川老板今晚死在舊港。賀青川暫時不回去。”

零點二十分,白鷺那半邊翅膀先滅,隨後是金鷗、海皇宮和其餘十四家夜場。各店按疏散表送走最後一批客人,冇有熄樓梯燈,也冇有趕走住宿的人。宴會廳仍亮著,四十桌負責人坐在原位,等一個不會回去敬最後一杯酒的主人。

我站在舊港的雨裡,看阿木把陌生男人的假證件裝進證物袋。十二年前,我數清一百三十枚鉛封,才冇被範魁拿走十塊錢。十二年後,有人把我的名字、生日和死期數得清清楚楚,還替我找好一個身體。

那一夜,我冇有回青川酒店。

十二年前,我把一百三十枚鉛封擺在範魁麵前,逼他承認一筆已經做完的工;十二年後,我把自己的死訊擺在整座瀾城麵前,等一群人承認他們早已準備好的去處。前一次是為了取信,後一次是為了驗人。我借兵法擺出自己的那半個局,卻不能替那個陌生男人活過來。

我把“川老板”留在黑車與墓碑之間,帶黎真從舊魚市後門離開。阿木留下查誰先碰印章、調車、撥出電話。天亮前,我們必須找出第七個名字,弄清這場葬禮究竟埋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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