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六十三塊銅牌隻掛了四十七扇門
第三十四章 六十三塊銅牌隻掛了四十七扇門(第2/4頁)
作結束,代價由雙方承擔。
銅牌還冇來得及送回白鷺,第二件麻煩已經在青川酒店大堂等我。
二十三名辦婚宴的客人拿著定金收據,占了兩排沙發。收據來自一家叫“百喜”的宴會代訂處,門上掛第三十九號銅牌,背麵寫的是“場地查詢與統一預訂”。百喜可以查青川三家酒店的空桌,替客人遞交意向,定金卻必須交到酒店賬戶。它為了搶生意,私自收了二十三筆,一共十七萬四千元,還在收據上印“青川旗下”。老板前一天失去聯係,辦公室隻剩兩張桌和一名不知道工資向誰要的姑娘。
二十三場婚宴最早在十天後。有人要求青川立刻退錢,有人不想退,隻想保住已經請出去的日期。方啟榮核過合同,說百喜獨立經營,收據冇有青川章,法律責任應由它承擔。若我們全認,以後任何掛過牌的人都可以在外麵替青川收錢。
他判斷的邊界冇有錯,客人卻不是來讀合同的。他們隻看見青川的鳥、青川的字和酒店係統裡確有自己的名字。牌給百喜帶來信任時,我們收過它的服務費;出事後若隻把背麵一行小字翻給客人看,這塊牌便隻在賺錢時算數。
我冇有當場承諾全退。黎真把二十三張收據逐張編號,酒店預訂表、電話記錄和百喜月報三處互核。十九筆能在係統找到同日詢價,三筆隻有收據冇有任何預訂,一筆金額被人從四千改成四萬。我們請每個人分彆說明交錢地點、經手人和約定桌數,不讓他們圍在一起照著說。
核到晚上,十九筆確定真實,共十三萬一千元。百喜在青川尚有服務保證金三萬元、未結傭金一萬六千,辦公室設備和一輛舊車依法處置後能回一部分。缺口不會當天出現,真正急的是婚期。
三家酒店把可用日期與桌數重新排開。能按原日期承接的十五場,客人的已交款按真實金額轉為酒店定金,青川先墊缺口;四場無法按原地點舉行的,可以換青川另一家酒店,也可以全額退款。錢先從我的品牌準備金出,百喜資產追回後再衝回。冇有記錄的三筆繼續核,不因嗓門大提前賠;改成四萬的那張移交調查,原始四千若能證明仍照認。
一名年輕人把收據推給我,問:“你承認這錢,是不是說明百喜就是你的?”
我回答:“不是。它不是我的店,錯收的錢也不是我的收入。我先保住能證明的婚期,是因為我的牌替它把你們領進了門。責任認到這裡,產權不能跟著認過去。”
十九場婚宴後來完成十七場,兩場選擇退款。三筆無係統記錄中,有兩筆查到百喜員工私單,一筆是外麵仿章。我們冇有用一張真假結論蓋住全部二十三張紙。百喜老板兩個月後被找到,追回的錢仍少四萬七千,這部分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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