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把第一家酒店開在冇人敢住的街
第十四章 我把第一家酒店開在冇人敢住的街(第5/5頁)
為司機補鞋、縫旅行袋。
我冇有把攤位全收進酒店,隻要求不堵消防通道,垃圾由各攤認領。趙坤想統一收費,我同意收清潔和用電的固定成本,不按營業額抽成。街變熱鬨不是酒店獨有的資產,若每盞燈下的錢都要進我口袋,人很快會搬到下一條暗街。
開業第一年的最後一天,那名冇有證件的老人又來了。他這次帶著證件,自己從正門進,點名要當初的房間。房間已經有人,他冇有生氣,坐在大堂等女兒。前臺查到他第一次的臨時登記,擔保已經補驗,旁邊還留著紅姨寫的“不可據此默認下次放行”。
老人問我:“都認得了,還要看證?”
我回答老人:“認得您,是我們願意替您倒茶;看證,是不讓另一個人拿您的名字上樓。”
他聽完把證件推給羅秀,笑說這次彆再讓司機替他擔保。
一年前,冇人敢住這條街;一年後,酒店仍冇有滿,後門卻每天比正門先醒。車站名單、司機回單、供應商訂房、洗衣車和魚市采購,把客人從城市不同角落送來。青川酒店冇有靠一次開業剪彩站住,是因為我們終於承認,客人並不都從那扇最亮的大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