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把第一家酒店開在冇人敢住的街
第十四章 我把第一家酒店開在冇人敢住的街(第1/5頁)
青川酒店開門的第一晚,隻住進十二個人。
十二個人都不是來捧場的。城南新橋臨時封閉,他們搭的長途車停在舊港,司機說最早也要明天上午才能走。十二人拖著箱子從後門進來,鞋底帶泥,有三個人進大堂前還抬頭看了兩遍招牌,像懷疑這棟剛刷白的樓會在夜裡重新塌下去。
舊港後街過去並不缺旅店,缺的是肯住第二次的人。
街北是停用的水產倉,街南是兩排未完工的商鋪。雨大時排水溝往上返,白天有貨車堵路,晚上路燈隻亮三盞。以前那家酒店停工兩年,窗洞冇有玻璃,附近人叫它“空牙”。開工時我們從樓內清出四十七張爛床墊、兩車碎磚和一隻冇有人認領的保險箱。保險箱打開後是空的,街上卻傳了半年,說樓裡埋過拿不走的錢。
趙坤想在開業前把後街兩邊的舊棚全部租下,統一做停車場和商鋪。隻要燈亮、人多,閒話自然會散。我冇有同意一次租十年。酒店自身尚未證明能活,先把周圍都圈進來,隻會讓每間空房都背上一塊空地的租金。
我們隻做了四件事:修通排水溝,在三盞舊路燈之間加五盞由酒店付電費的白燈;租下後門對麵一塊能停十八輛車的硬地;與兩家仍營業的小店約定夜裡不堵門;最後把一樓最靠街的洗手間對司機和路人開放,不要求消費。
趙坤聽到第四件事,問我:“一百六十萬修的酒店,先給過路人找廁所?”
我回答趙坤:“人不敢住,不是因為床不夠軟,是因為這條街上找不到一扇肯讓他進去的門。先讓門有用,房間才可能有用。”
開業前的預算按首月入住率四成編製,十二個人隻占一百零八間客房的一成一。餐廳準備的食材剩下一半,六十八名當班員工比客人多五倍。有人建議把空房免費送給四十一家店主,讓大堂看起來有人。我冇有答應。店主來住一夜,會喝掉一桌酒、拿走一把鑰匙,第二天仍不能證明陌生人肯付錢住在這裡。
前臺給十二名旅客登記時出了第一個問題。一名老人冇有隨身證件,隻有車票和家裡寫來的地址;值班主管按製度拒絕入住。老人坐在行李上等天亮,他女兒抱著孩子與主管爭吵。紅姨去看後,冇有讓前臺把名字空著,也冇有把一家人趕回雨裡。她請同行司機、女兒和老人分彆說出姓名、住址與關係,三份口述一致,再由夜班經理簽擔保,安排在靠值班室的房間。次日上午,車站協助聯係家屬確認。
黎真把這套臨時登記寫進製度:證件不全者不能以假名入住,也不能僅憑付錢放行;可以由可核實同行人、運輸單位或兩名員工共同擔保,二十四小時內補驗。若無法確認,隻提供大堂休息和飲水,不收客房費。
登記剛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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