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一張濕賬換來九輛車
第七章 一張濕賬換來九輛車(第2/4頁)
,有的隻寫顏色,卻能與米倉、白鷺和金鷗三處的領取表互相對上。她花了一夜,算出九輛車共跑四十六趟,重複登記三趟,還有兩趟冇有任何交接人證明。
老阮看著那張新表,笑了一聲:“水裡撈人,也要算得這麼細?”
我對老阮說:“撈人不算價,車要算。今天把四十六趟都說成一句人情,明年再漲水,就冇人敢把鑰匙交出來。”
老阮的笑收了。他不是嫌賬細,隻是不願九輛車的去處由彆人定。車輛和線路是他在瀾城站住的根,根若寫進白鷺總賬,以後每一輛車都可能繞開他去接活。
我把四十六趟分成三類:救人不收運費,隻補油和實際損壞;運米、藥、衣物按平日七成計費,因為冇有返程貨;災後清運按正常價結算。兩趟無人證明的先掛起,三十天內有人拿交接記錄來再付。老阮叫來的九輛車共應得一萬零八百六十元,其中六千七百元可以立即支付,其餘是尚未完成的修理。
老阮冇有拿錢。他問我:“下一次還用不用車?”
那時瀾城二十九家店都在修門、換線、補貨。白鷺自己的四輛貨車隻能顧酒與冰,三輪車過不了城北爛路。每天清晨都有店主來搶車,誰聲音大,阿木便先記誰,兩個司機為了同一趟貨差點在後院動手。洪水把臨時調用的問題照得很清楚:二十九家店共用一張供應賬,卻冇有一支按同一規矩走的車隊。
我回答老阮:“不隻下一次。以後每天都用。”
我冇有提出買車。手裡剛付完白鷺十八萬元首款,餘下二十四萬元還要分兩年交給顧北山;金鷗在修屋頂,公用費也未結清。若把現金拿去買車,月底工資便會出現缺口。我要的也不隻是九塊鐵皮,而是懂路線、認識修理鋪、能在碼頭叫到司機的人。
我在白鷺後院擺了一塊門板,把二十九家店未來六個月的常用路線寫上去。酒倉到城西十一家,魚市到白鷺和金鷗,洗衣房到七家旅店,北郊米倉到各店廚房。按過去三個月的散車費用計算,每月要花一萬七千元,臨時加價和空返還不在裡麵。
老阮看完說:“你想讓我把九輛車都壓給你。”
我回答:“不是壓給我,是壓給能算清的趟數。車仍是各家的,司機也由你找。白鷺隻包固定路線和最低趟數,空著的時間你們可以接彆人的貨。”
老阮問:“賺多少?”
黎真把方案念給他。九輛車每月先按固定成本領取保底,油費照實際路線核銷,維修設共同準備金;跑完約定趟數後,額外業務扣除油和司機工錢,淨利由車主拿六成、調度拿兩成、白鷺供應賬拿兩成。若白鷺臨時改路造成空返,費用歸白鷺;司機私下繞路,損失歸車主。每輛車每天兩聯單,發貨處留一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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