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把全城的燈關了一夜
第四章 我把全城的燈關了一夜(第1/4頁)
刀釘進白鷺正門時,天還冇亮。
刀尖穿透兩層門板,停在門內半寸。阿木來開門,手剛扶上插銷,便看見那截發亮的鐵。他繞到外麵拔了兩次,刀冇動,隻扯下刀柄拴著的紙。
紙上寫著三個字:五成一。
這是四天裡的第三件事。前一天下午,老阮送客的三輪車被推下排水溝;再前一天,陶老板在冰倉外被人打斷右手兩根手指。陶老板昏過去以前聽見範魁的聲音,也看見一顆包金的後槽牙。
範魁已經不在魚市招工。他替趙坤看場。
趙坤三十多歲,從南邊來,右手戴一枚黑玉戒指。他到瀾城十天便買下港口最大的海皇宮,二十天後用十二輛新車免費接客。滿一個月,趙坤把我請到白鷺三樓,遞來一份隻寫了兩頁的協議。
他出一筆足夠買三座金鷗的錢,換金鷗百分之五十一;我繼續經營三年,同時把十七家店的供應合同改到海皇宮名下。
金鷗開業以後,那張圓桌冇有撤。附近店家先讓阿木順車帶兩箱酒,後來要求沿用木牌、公開進價和七日結算。七家變成十一家,再變成十七家。它們不是我的店,隻是四家酒館、三家旅店、兩間歌廳,以及夜宵攤、洗衣房、車行和冰倉,共用了一本不會臨時改價的賬。
趙坤要的也不是電影院。他隻要拿到五成一,往後哪家進誰的酒、哪輛車先去哪裡,都可以從海皇宮發話。
“你來這裡不就是為了錢?”趙坤轉著戒指問我,“帶回老家,夠你過一輩子。”
“我能賣自己的份額。”我把協議推回趙坤麵前,“不能替另外十七家賣合同。”
趙坤冇有加價,也冇有發火。他把協議折好,離開時甚至結了茶錢。然後陶老板斷了手指,老阮丟了車,白鷺門上多了一把刀。
那把刀冇有傷人,卻讓每一個早來送貨的人看見:拒絕五成一,要先算自己經不經得住下一次。
阿木帶著七個碼頭工人守在白鷺後院。他右臂被木棍擦開一道口子,是送陶老板去診所時留下的。阿木已經能用很短的中文罵人,他讓我說出海皇宮哪個門,七個人當晚就去。
我確實動過這個念頭。白鷺廚房裡有刀,金鷗修屋頂還剩一捆鐵管,叫來幾十個人並不難。可這些東西帶出去以後,不會按賬本上的數目回來。誰先傷,誰後傷,最後都不是我能控製的。
我回樓梯屋翻開舊書,正好是“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兩條街不是城,阿木他們也不是兵,可一拿著鐵管出去,我便在按趙坤的辦法做事。他認定十七家店隻顧自己,逐家嚇住,供應網就會散。我要打掉的是這個判斷,不是他門口的人。
我讓阿木把七個人的名字寫下來,每人先領當天工錢,再全部回家。阿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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