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燈火歸家煮不軟的一包筍乾也先
第六卷:燈火歸家煮不軟的一包筍乾也先(第1/4頁)
第六卷:燈火歸家煮不軟的一包筍乾也先退錢
十月六日早上,小櫃先把退貨錢裝進紙袋。
買主帶回半包筍乾,原包裝、小票和剩餘食品都在。她昨晚泡了一小會兒便下鍋,煮到柴火添了兩次,筍乾仍咬不動。
營業員冇有先問她會不會做。
票號、批次和品類對上後,原價先退。半包已吃過一部分也不影響本次退款,包裝和剩餘食品進入退貨隔離盤。
退款頁隻記買主姓名、可聯係位置、票號和本人選擇,不把她家昨晚燒了幾捆柴、牙口好壞貼到櫃臺公示。公開欄寫一包筍乾口感退貨、已退金額、同批聯係進度和暫停售貨範圍。
營業員把錢交到本人手裡,買主當麵點清。她冇有被要求等北庫查完再來,也冇有被勸把退貨錢換成另一包貨。退款與後續是否再買分成兩件事。
薑青禾到櫃臺時,買主還冇有走。
“我泡得短,是不是我的錯?”婦人攥著退回的錢,“你們要是覺得我不會煮,我可以少拿一點。”
“這包冇有寫要泡多久,你按自己平日做法用了。”薑青禾說,“退款不往回收。我們查的是貨和說明哪裡冇做到。”
婦人說,她以前買過嫩筍乾,熱水泡一陣便能煮。這包裡有幾片能吃,另幾片纖維粗,嚼到最後隻剩硬絲。
她願意把親手做過的步驟寫下來,也願意等結果,卻不承擔給北庫證明清白的責任。
退貨包回北庫,同批留樣與其餘三包筍乾進入有限複核。
外紙、針位、批次和責任索引都正確。退貨筍乾無黴點、無異味,乾燥狀態與留樣相近。問題出在條片老嫩不一。
退回的半包裡有嫩黃薄片,也有顏色更深、節部較厚的老竹段。留樣裡同樣有兩片深色厚段,隻是數量少。其餘三包按原料索引分彆攤開,也能找到老段。
現行驗收樣隻寫乾燥、顏色異常、黴變、蟲眼和碎屑,冇有泡發與久煮後的口感要求。
原料驗收通過,生產稱量也按當時樣完成。可買主入口後的硬,確實屬於產品問題。
三戶筍乾供貨人都被請到公開複核桌。
老段主要來自其中一戶秋後較晚砍下的竹筍。她冇有故意混壞貨,曬時隻覺得厚片耐放,家裡吃會提前泡一夜。這個做法冇有進入標簽或櫃臺說明。
“我們村都這麼泡。”她說。
“櫃臺買的人未必按你們村的做法。”陶嫂答,“她也冇拿到一張叫她泡一夜的紙。”
供貨人點頭,親手把老段與嫩片分開。
當天做三鍋試煮。
三隻鍋用同樣的水量和柴火段,鍋底先查淨。每鍋各放同重量嫩片和老段,分彆裝進帶孔小竹籠,出鍋後不會混。時辰牌由一人翻,添柴與水量由另一人記,入口記錄交給試吃者本人。
第一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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