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聰明藥72|醫療組須知(三)
第164章聰明藥72|醫療組須知(三)(第3/3頁)
表現:表現為精神狀態失穩,包括但不限於持續性幻覺、人格解離、自我邊界崩塌、無法自主完成基本社會功能,以及其他符合精神科診斷標準的症狀群。
處置方案:視程度輕重,執行隔離或退學處理。輕度者轉入醫療室下層,以“情緒危機乾預”名義進行封閉管理,待狀態穩定後評估是否具備後續利用價值;重度者直接辦理退學手續,移交家長,終止一切院方責任。
(註意:入院協議第十一條至第十四條已對“訓練期間產生的個體身心應激反應”作出完整的免責說明,措辭經過法律團隊的審核,家長均已簽字確認。我們冇有任何法律層麵的風險敞口。)
b類個體的出現,在統計意義上屬於正常損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