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药
第十四章药(第1/6页)
汉人屯 · 二月底
屯子最北边那间屋,夜里没有点灯。
不是省油。是这一夜刮白毛风,窗外什么都看不见,点了灯反倒显眼——屯子里住着金人的差役,差役的眼睛爱看有灯的房子。
四个人围着一个小火盆坐。火盆里烧的是马粪饼,烧起来烟小,火稳,不红,像一块烧着的泥。
雷不苦把箱子打开,一样一样摆出来。
先是十几个小瓷瓶。再是两把铜匙。再是一块叠了三折的白布。最后是一样用布裹着的东西,他没有打开。
那只箱子,他不让人看里面。
不是怕人看药。是怕人看箱盖。
箱盖的内面,刻着名字。
不是他刻的。是他父亲刻的,他祖父刻的,一代一代刻下来的。名字用一把小刀刻,刻得很浅,一行一行,横着写。写到箱盖的边角,就往下拐。
叶孤鸿后来数过。
九十七个。
最后一个名字,是“雷不苦”上面那一行。那一行刻的是两个字:不归。
——不是名字,是两个字。
——也不是“风不归”的那个不归。
——是雷家的规矩:药人死了,不刻名,刻“不归”。
那两个字旁边,有一道小口子。刻的时候手抖了一下。
“你二伯。”
雷不苦没有说话。
他把箱盖合上。
“雷家的人,生下来先做两件事。”他开口了,“第一是起名。第二是吃药。”
“药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生下来第一口不是奶,是药。”
“我们家的孩子,一岁的时候,一天吃三厘;三岁的时候,一天吃一分;十岁的时候,一天吃半钱。”
“吃到十七岁不死——就叫药人。”
“要是死了呢?”
“死了就不叫药人。”雷不苦说,“死了就叫孩子。”
他停了一下。
“我们家从靖康往前数,一共九十七个。”
“活到十七岁的,三十二个。”
“活到三十岁的,九个。”
“活过我爹的,一个都没有。”
叶孤鸿看着那只箱子。
“你吃过吗?”
雷不苦说得很快。
“我吃过。”
“吃到十二岁。”
“十二岁那年,我吐了三天的血,我爹把药停了。”
“为什么不让我继续?”
“因为我哥死了。”
雷不苦的手在箱子上按了一下。
“我哥比我大四岁。他吃到二十岁,成了药人。成药人那年,他走了一趟北边。”
“他没回来。”
“我爹把那趟的差事,记在了箱盖上。”
“记的是‘不归’。”
屋里很静。
“从此我爹就不让我吃药。”
“他说,雷家不能再出药人了。”
“他说,药人这个词,是最难听的。”
“有人生下来就是替人死的。”
雷不苦抬起头。
“你信吗?”
“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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