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笔锋
第十章笔锋(第2/6页)
自己的衣裳上,撕下一块布。
撕得很急,边上带毛。
他咬破手指,在那块布上写了两个字。
写完,他把两块布一起收起来。
——一块是张叔夜写的。一块是他自己写的。
——他把这两块,分开了。
那个年轻人,在屋里待了一夜。
天亮之前,他做完了三件事。
第一件:他在桌子正前方的墙上,用指甲刻了一道痕。
两笔交叠,一个弯。
他刻的时候,是先刻左边,再刻右边。
刻完,他退后一步,看了一遍。
——那是正的。
第二件:他把张叔夜写的那三十七张“臣“字,一张一张地烧了。
烧在灶里。
他烧得很干净,一张也没留。
只留了一张。
他把那一张折起来,放进怀里。
第三件:他把张叔夜的笔,放在了桌上。
——他没有带走。
郝五问他为什么不带。
“笔要留在写字的地方。”年轻人说,“带走了,他写字的地方就没了。”
他拿起那支笔,看了看。
然后他做了一个郝五看不懂的动作——
他把笔放在桌上,摆正。
摆得笔帽朝着门。
摆完,他站起来。
“我要走了。”
“你去哪儿?”
“北边。”
“北边不是更远吗?”
“我要找的人在北边。”年轻人说。
他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一眼郝五。
“你叫什么?”
“郝五。”
“郝五。”年轻人重复了一遍,“桌上那支笔,你收着。”
“我收着做什么?”
“会有人来问的。”
“谁来问?”
“会来的。”年轻人说。
他把门推开。
外面的雪,正好落下来。
“有一个瞎子。”他忽然又说了一句,“他会来。他来的话,你把这个给他。”
“给什么?”
年轻人没有回答。
他指了指桌子。
——桌上,除了那支笔,还放了一张纸。
——那张纸上,是他刚才画的画。
——画上的人坐着,衣冠端正,面朝着门。
然后那个年轻人,走了。
他走的时候,脚还是没陷进雪里。
正月十一。同一间屋。
三个月零几天以后。
闻人默坐在那张旧桌前。
桌子上,放着两样东西。
一样是郝五给的,一支笔。笔放在桌上,笔帽朝着门——郝五一直没动过它,连位置都没动。
一样是郝五怀里那块布。
布上两个字:郝五。
闻人默摸了很久。
他先摸那块布。
一个字一个字地摸。他摸得很慢,摸到每一笔的收尾,都用指腹压一下。
摸完,他抬起头。
“换一块。”他说。
叶孤鸿把那块血书拿出来,放在桌上。
——灰白,巴掌宽,一寸半长,刀裁的齐边。
上面四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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