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6章出示矿样分析报告
第376章出示矿样分析报告(第4/5页)
士面前,深深鞠躬,头发从肩头滑下来,遮住了她的脸。她直起腰时,泪水沿着颧骨上那道结了暗红色血痂的旧伤疤往下淌,滴在白衬衫的领口上。
公诉人随后出示了军方工兵部队的勘探报告。爆炸现场提取到军用级c4炸药残留——爆炸过后的冲击波在采掘面岩壁上切出了比军刺还整齐的切痕。坍塌区域下方发现被掩埋的非法矿道,内有简易采矿设备和十几具未完全焚化的尸骨,dna鉴定为失踪矿工——其中一具尸骨的右手握着一把地质锤,锤头上刻着编号,和黑岩监狱劳改工具室的登记表完全匹配。矿道壁上有新鲜开凿痕迹,指向富矿层方向。公诉人陈述:“这表明,爆炸不是为了‘掩盖’,而是为了在最后时刻抢采最富集的矿层,然后彻底毁灭证据。而这一切的指挥者,就是‘老板’的儿子。他在被捕前发出的最后指令是:‘能采多少采多少,采不完就炸。’”投影幕布上播放无人机拍摄的爆炸前画面:几十分钟前,数十辆卡车在监狱东区外围装载矿石,连夜驶离。其中一辆卡车的车牌被无人机锁定,追踪画面显示它驶入了省边境的一个废弃港口,港口码头旁边停着一艘未注册的货轮。
接着,公诉人从陈景浩保险箱中搜出的“开采进度表”也被投上屏幕。表格密密麻麻,从第一行到最后一页,时间跨度一年零几个月,累计采出矿石估值约十七亿元,大部分通过边境走私渠道运往境外。表格最后一行是一行手写备注,字迹潦草但每个字都像刻在纸上:“父亲忌日。今日采到富集层。他在看着。我该死。”这份私人记录,与徐院士的科学报告、军方的现场勘验形成残酷互文——科学、现场、自白,三条线在同一天在同一个法庭上交汇。
辩方律师站起来,声音已经没有前几次庭审时那种咄咄逼人的气势,但仍在做最后的坚持:“即使矿产价值巨大,也不能直接证明我的当事人因此杀人——”
“请合议庭注意。”公诉人打断他,语气平稳但语速极快,“我们已出示陈景浩本人供述、会议纪要、资金流水、行动指令、蓝宝石项链录音、王素娟日记、周启明账本等一系列直接证据,证明杀人、嫁祸、非法开采是同一利益链条上的不同环节。矿,是动机之源;血,是利益之果。两者不可分割。辩方律师是在请求法庭将一棵树的根和果实分开来看——这违反了最基本的逻辑。”
此时,陈景浩的辩护律师站起来。他沉默了几秒,把面前的文件夹合上,然后向审判长深深鞠躬:“审判长,我申请退出本案辩护。作为法律人,我无法在如此确凿的证据面前,继续为罪恶辩护。我尊重我的当事人,但我更尊重法律和良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