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我没有追出河内那条街
第八十章 我没有追出河内那条街(第3/8页)
经找到,我追他便没有意义;如果没找到,我更该回澜城查保管的人。他说完把信封放进衬衫内侧口袋,向门口走。
盛勇隔街已经站起。男人出门后向东,步速不快,没有回头。盛勇走到街边等我的手势。复印铺东面五十米是交叉口,摩托、公交和行人混在一起;再往前有几条窄巷。我们能让盛勇跟,也能叫酒店司机从另一头截,却没有人知道男人口袋里的信属于谁,更没有合法理由把他按在车里搜。
我的脚已经走出铺门。
在澜城,我曾用《孙子兵法》里“穷寇勿迫”解释给别人留路。那句话很容易被老板说成自己高明:追不到,也可称故意放;不敢追,也可称避免反扑。我站在河内街边时,没有把决定包装成兵法。事实只是,我没有权在这条街抓人,也没有准备拿一场追逐替代证据。
我对盛勇摇头。
他仍跟了半条街,只保持能看见的距离。男人在路口上了一辆普通公交,车号、时间和方向由盛勇记进纸本。我们没有派车逼停。公交经过下一站时已经挤满,男人的深蓝衬衫消失在窗后。
我没有追出河内那条街。
回到铺里,第四格已经空了。铺主让白敏在见证栏签“按有效租格卡取件,未发生争抢”,也让我们确认没有查看信件内容。监控录像由铺主保留三十天,东衡和青川各得一份这一时段的见证申请,镜头只覆盖公共柜台,不拍其他租格内容。
白敏认为自己听过男人最后一句。八月二十七日,灰帽人离开办事点时也问“东西找到没有”。陈月清回答只找到十一只箱。他当时说“那就回该回的地方”。如今他知道两份原件可能已经找回,说明有人在河内查验后向外传过消息,或者他一直观察退九箱的处理。
吴程查验区参与者都有名单:他的人、梁佩、共同货主、外部会计、我们四个,另有视频见证。消息不一定由谁泄露,也可能男人从我们停留时间与旧酒店动作推断。我们没有因为一句话重新扣住所有人的电话,只在访问记录中加入信息接触时间。
下午六点,东衡负责人收到会面请求未被接受的报告。他同意把灰帽人当日自述附入八月任务档,并停止任何使用贺青川个人证件的后续工作。事务所仍不交委托人资料,却愿意在正式争议中保留原件,不按客户要求销毁。这个结果离“找到幕后人”很远,至少让一条正常事务路径不再继续替同一套材料开门。
租车行也停止以那套客户摘要接受青川相关预订。复印铺租格月底结束,浅黄信封已经被合法卡片取走。三家机构各只收回自己权限内的一小步,没有哪家替我把男人带回来。
当夜,澜城传来两通电话。
第一通是周萍。旧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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