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我第一次去河内,只带两本账
第二十二章 我第一次去河内,只带两本账(第4/4页)
月,一名河内客户来仓看货,提出直接向吴程付款,由吴程转给青川。他不愿与外地公司汇款,只信本地仓主。吴程拒绝替我们代收,哪怕可以拿一笔手续费。他说试仓只是保管货,代收一旦开始,账、税和退货责任都会混在一处。
客户因此取消第一单。金额九万元。赵坤得知后说吴程过分干净,生意场上没有哪张桌子永远只放一种钱。我却更愿意继续合作。一个知道自己不做什么的人,比一个口口声声什么都能办的人更容易算。
三个月结束,试仓共处理二十七批货,破损率一点一,逾期一笔,身份差异两次,全部留下原页。吴程同意把仓位扩到五百平方米,并允许青川在旁边租一间十二平方米办公室。仍不替我们担保,只把固定电话、收件地址和三把钥匙写进合同。
我请他介绍本地会计。吴程给了三个名字,不保证任何一个一定可靠,只说第一位擅长仓储,第二位懂跨区合同,第三位费用低但做事慢。我们面试后选第一位,姓梁,叫梁佩。她要求所有薪资直接由青川支付,不从吴程仓费里转,也不接受阮文山以我名义单独授权。
办事点筹备那晚,吴程请我们在仓边吃一碗面。他没有去青川以后几次安排的饭局,也没收酒店房卡。临走前,我问在河内若遇到更大的麻烦,能不能找他。
吴程说:“我的仓里出事,你找我;你的公司出事,我可以接电话。接电话不等于替你收尾。”
这句话听起来不热,也不显示他认识什么级别的人。可四年后,我被宣布死在澜城,河内办事点有人拿授权来换负责人,愿意替我把门多关四十八小时的,正是这个只答应接电话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