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我第一次去河内,只带两本账
第二十二章 我第一次去河内,只带两本账(第3/4页)
去别人叫我川老板,我渐渐以为名声也是可以随车过境的货。到了河内才知道,名声没有签收单,出了澜城就得从第一笔付款重新装车。
我把《孙子兵法》里“知彼知己”四个字写在合同背面,却没拿它揣测吴程有多大关系。我要先知道他怕什么。他不怕少赚一笔仓费,怕的是一只来历不清的箱子留在自己的门里;我也不怕价格高一成,怕的是出事后每个人都说曾接过我的电话。两边怕的东西写清,才有可能谈信任。
第二天,我们把退出、退货、争议仓费和代收禁令补到第六页。吴程逐字看完,只改了一处:第三人核单不能由青川单独指定,也不能由他的仓库单独指定。黎真在旁边加上双方各提两名、抽签确定。
赵坤若在场一定会砍。我没有立即接受,而是问高一成买什么。吴程说买两项:他的人会按七道门编号保存原始签收,不接受单独抽走后页;另有争议时,他保证四十八小时内不移动货,也不允许任一方凭电话把原件带走。四十八小时以后,若没有书面解决,他只按仓储合同处理。
我签了三个月试仓。
第一批货不是灯具,而是酒店用的三百套白瓷餐具。价值不高,易碎,正适合测试交接。货到河内外仓时,七道门编号完整,实际却多出两箱。承运人说装车就是三百零二,澜城出库表写三百,过磅重量又接近三百零二。
多货比少货更容易被忽略。仓管若直接收下,将来有人拿单来要两箱,没有归属;若退回,运输费可能比餐具贵。吴程把两箱放进差异区,封条不拆,给我们四十八小时。
黎真查出许盛设备部在同一批车上送过两箱样品,编号漏贴。东西属于第二家酒店,不属于河内客户。许盛承认装车员见空间空,顺手放上去,打算让司机到河内再转。司机忘记,样品便成了“多货”。
按以前做法,两个项目都归青川,内部拿走即可。吴程不允许。他要求许盛补发货单、承运人补交接、河内仓再出库,三份齐后才放。两箱餐具在差异区停三天,多付九十元。许盛抱怨九十元买了一堆纸,吴程说那堆纸证明他三天后拿走的不是客户货。
试仓第二个月,一笔付款迟了两天。方启荣负责的合股项目应付仓费碰上周末,他认为工作日再汇不算逾期。合同只写到期日,没有排除周末。吴程按每天万分之五收滞纳,金额只有十几元,仍在黑本新增一行。
方启荣觉得对方故意摆资格。赵坤也说第一次合作可以通融。我没有请吴程免。青川要求别人按时开仓,自己便不能把“财务休息”当作对方免费等候的理由。之后所有跨区款提前两个工作日安排,十几元换掉了一个会反复出现的借口。
第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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