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天道之宝,刑罚之器
第五十七章天道之宝,刑罚之器(第2/3页)
需掌握洪荒刑罚之权。
何谓刑罚之权,说白了,就是处罚众生的权力。其在外的表现,就是劫数,包括但不限于杀劫丶雷火劫,天劫,天罚等等。
洪荒众生无不畏惧劫数,只要掌握了劫数,就具备了惩罚它们的能力,自然能让他们畏惧。
如此一来,只要不超出他们的底线,想定什麽标准不行?
那要如何掌握刑罚之权?姜渊的办法是通过天皇镜,其伸张公正的特性,与天道最是契合不过。
故其演变到最后,便能承载天道之力,化为刑罚至宝,执掌洪荒所有的劫数。
之后,作为其主人的姜渊,就能通过这项权柄给洪荒定规矩。
给洪荒定规矩,简单的一句话,却蕴含着无上的权柄,意味着能做到这点的人,已然掌握了洪荒的立法权。
这权力还不够大吗?立法权乃是天帝最核心的权柄,掌握此权,差不多相当于三分之一个天帝了。
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天帝的三大权柄。其中,立法权源于天道,司法权源于自身修为,行政权源于众生的支持。
光有立法权还不够,得有人执行与遵守才行。众生的支持,使得天帝有足够的人去执行他制定的规矩。
而天帝强大的修为,则确保了天地间无人敢违抗他定下的规矩。
三权合一,便是完整的天帝权柄。而这其中,尤以立法权最为重要,因为它代表着正统,为天道亲自赋予。
天道代表着洪荒的意志,未得祂承认,那就算再强,也算不得天帝。
故三权之中,立法权最重。未掌此权,却自号天帝者,必将遭受天道的怒火,洪荒人人得而诛之。
「刑罚之权,说白了就是天道承认的洪荒司法权。掌握此权后,才能获得立法权,而不是先有立法权,再有司法权。」
从天皇镜未来的演变之路上,姜渊看到了一条成为天帝的道路。
诚然,洪荒现在有天帝,乃是妖族之主帝俊。但问题是,他这个天帝有问题,权柄不全。
洪荒天地他只掌控了一半,也就是天界,剩下的大地不在他的掌控之中,而是在巫族的掌控之中。
权柄不全,就意味着帝俊的天帝之位坐得并不稳当,只要有人比他更优秀,就能取其而代之。
巫族之主帝江就是这麽想的,所以时不时的就会派兵攻打天庭。
现在,姜渊也是这麽想的,他虽然实力低微,但架不住他敢想敢做。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这天帝之位帝俊能坐得,他帝渊就做不得?
同样是帝字辈,姜渊不觉得自己就比帝俊差了。他帝俊不就是占了出生早的便宜吗?否则,就算他命再好,还能斗过挂逼不成?
要是两人同生一个时代,这天帝之位指不定是谁的。
「帝俊能成为天帝,一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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