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顧氏的法律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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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對方同意的情況下秘密錄製的,侵犯了他人的隱私權,其合法性存疑。
“他們的策略很清晰。”方誠在分析會上說,“他們不直接否認證據的內容,而是攻擊證據的合法性。如果能將這些證據排除在法庭之外,我們的指控就會失去支撐。”
“我們有應對辦法嗎?”林玥問。
“有。”方誠說,“關於陳墨的記憶,我們可以提供蘇醫生的專業證詞,證明記憶恢複的過程符合臨床規範和倫理要求。關於顧文遠的財務記錄,我們可以論證他作為顧氏集團的股東和曾經的財務負責人,有權獲取這些記錄,而且他提供這些記錄是為了揭露違法犯罪行為,屬於‘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行為。關於臥底的錄音錄像,我們可以論證這些錄音錄像是在公共空間或經過同意的私密空間中獲取的,且目的是為了揭露違法犯罪行為,符合‘公共利益豁免’的原則。”
他頓了頓,補充道:“但這些論證,需要時間和精力。顧家就是在用這種方式,消耗我們的資源,拖延案件的進程。”
三、反擊的第三波:寒曉東的取保候審撤銷申請
最狠的一招,在第三天到來。
顧氏集團的律師團隊向法院提交了一份《關於撤銷寒曉東取保候審的申請書》,聲稱寒曉東在取保候審期間,“利用法律賦予的自由,繼續進行針對顧氏集團的違法犯罪行為”,包括組織臥底調查、非法獲取證據、以及在媒體上公開案件信息,違反了取保候審的相關規定。
申請書中寫道:“被告人寒曉東在取保候審期間,不思悔改,繼續實施針對被害單位顧氏集團的違法犯罪行為。其行為嚴重違反了《刑事訴訟法》關於取保候審的規定,表明其具有繼續實施犯罪的社會危險性。懇請法院依法撤銷其取保候審決定,對其采取逮捕措施。”
這份申請書,用心極為險惡。如果法院批準了申請,寒曉東將被立即逮捕,失去人身自由。在失去自由的情況下,他不僅無法繼續領導聯盟的調查和訴訟,甚至連與律師的正常溝通都會受到限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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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釜底抽薪。”老吳在緊急會議上說道,“他們知道,你是整個訴訟的核心。隻要把你關進去了,我們的整個訴訟體係就會崩潰。”
“他們說得有道理嗎?我確實在取保候審期間進行了調查活動。”寒曉東平靜地問方誠。
“從法律角度看,取保候審期間的限製,主要是針對‘可能妨礙偵查、起訴、審判’的行為和‘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行為。”方誠回答道,“你的調查活動,是針對顧氏集團的違法犯罪行為,而不是針對本案的偵查和審判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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