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公益律師團隊組建
第191章公益律師團隊組建(第3/4頁)
守保持一定距離,避免顧家將針對墨守的打壓,直接延伸到我們的公益訴訟中;第二,以‘研究中心’的名義開展工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規避顧家對‘律師事務所’的商業間諜和監控。”
團隊的分工如下:
方誠擔任團隊總負責人,統籌全局,主導訴訟策略的製定和重大法律文件的審核。
宋寧負責數據隱私和網絡安全相關的法律問題,主導電子證據的收集、固定和分析工作。
何誌遠負責醫療倫理和侵權法相關的法律問題,主導受害者證詞的法律評估和醫療損害賠償的計算。
蘇珊娜·李負責國際法和人權法層麵的問題,評估“溫柔鄉”技術濫用行為是否構成國際法上的違法行為,並主導與國際人權組織的溝通工作。
陳銳、王雅婷、**三位青年律師,分彆負責證據分析、法律文書撰寫、以及技術支持工作。
老吳和林玥作為墨守團隊的代表,負責與公益律師團隊的日常溝通和資源協調。影子團隊為公益律師團隊提供獨立的信息安全保障和技術支持。
四、第一個行動:證據的法律化整理
公益律師團隊成立後的第一個任務,是對墨守團隊和聯盟成員收集到的所有證據,進行係統性的法律化整理。
這項工作由方誠主導,宋寧和何誌遠協助,三位青年律師具體執行。工作內容包括:
第一,對所有證據進行分類和編號,建立完整的證據目錄和索引係統。證據被分為五大類:技術證據(算法說明、硬件設計、係統架構等)、書證(治療記錄、合同文件、內部通訊記錄等)、電子證據(訪問日誌、加密數據流、郵件記錄等)、證人證言(受害者陳述、覺醒從業者證詞等)、以及專家意見(沃納教授等學者的倫理評估報告)。
第二,對每一份證據進行法律可采性評估。宋寧負責電子證據的合法性審查,確保其收集和固定過程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標準;何誌遠負責書證和證人證言的相關性審查,確保每一份證據都能與具體的法律主張形成有效關聯。
第三,對證據鏈中的薄弱環節進行標識,並提出補強建議。例如,部分電子證據的收集過程存在合法性問題,需要尋找替代證據或通過其他方式加以補強;部分證人證言存在模糊之處,需要進行補充詢問或交叉驗證。
第四,開始起草初步的法律意見書和訴訟策略備忘錄。方誠基於現有的證據基礎,開始構建針對“溫柔鄉”體係的法律攻擊框架,包括可能的訴訟案由(侵權、欺詐、非法醫療行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管轄法院的選擇、以及訴訟時效等程序性問題。
五、挑戰與風險
公益律師團隊的組建,標誌著“反溫柔鄉聯盟”從情報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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