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要分成的百分之十五
第159章要分成的百分之十五(第5/5頁)
分成模式我們也接受。具體是15%,還是12%、10%,我們基於對未來增長潛力的評估再定。數據權限的細節,我們可以單獨擬條款。你看,我們是不是可以先就合作原則達成一致,然後細化具體條款?我們肯定希望你留下,一起把這件事做大。”
古民知道,陳浩已經基本接受了他的框架。分成比例的具體數字,可能還需要一輪小小的磋商,但底線(基於增量利潤分成)和大致範圍(10%-15%)已經確定。而“數據權限”這個更重要的條件,已經擺上了談判桌。
“當然可以,”古民點頭,“我期待和各位一起,把‘校園物流終端’做得更好。具體的比例和條款細節,我們可以另外安排時間詳談。我建議,在確定最終協議前,我可以先開始著手規劃全校範圍的推廣方案,以及下一階段的優化重點。時間不等人,效率提升帶來的競爭優勢窗口期可能不會太長。”
他再次展現了以團隊利益為重的姿態,並將談判推向下一步的具體條款擬定。
談判的結果是成功的。古民成功地將合作模式鎖定在“增量利潤分成”上,並初步報出了15%的目標價,為後續協商留下了空間。更重要的是,他引入了“數據權限”這個關鍵附加條件,這不僅是開展工作的需要,更是他未來潛在價值的重要支點。他成功地將自己從一個“臨時幫忙的學弟”,定位為團隊不可或缺的“效率提升引擎”和“數據驅動決策的合作夥伴”。具體的百分比數字,將在綜合考量團隊預期、自身貢獻估值、以及“數據權限”的獲取程度後,在接下來的細節談判中最終敲定。但無論最終是15%還是略低,他都已經建立了一個基於價值創造、風險共擔、且潛力可觀的全新合作模式。這遠勝於一份固定的、微薄的兼職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