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風險共擔與利潤分成的雛形
第139章風險共擔與利潤分成的雛形(第4/5頁)
扣除您應分攤的已有損失(如果有的話)後,可以退還。章程裡會寫清楚。”
5.母親李梅(組織者與情感紐帶):
關註點:人情與規則的平衡,以及自身可能的責任。
她主要擔憂:“大家這麼熟,要是審核不通過,或者以後還錢出了問題,會不會傷和氣?我這個中間人難做。”這也是古民設計規則力圖避免的。
會議第三階段:初步共識與章程修訂方向。
經過近三小時的激烈討論、解釋、甚至輕微爭吵,一些共識和修訂方向逐漸浮現:
1.風險共擔機製的細化:
接受“風險準備金池”作為第一道防線。
原則上接受“損失按比例分攤”,但年度分攤上限必須明確且足夠低(如會員周轉金總額的5%),以獲得多數人心理認可。
對劉姨提出的“風險分級”思路表示興趣,同意在章程中留出空間,未來可對**險項目設置更高管理費提取比例、或引入“會員自願選擇跟投/額外擔保”條款,實現更精準的風險收益匹配。這觸及了“利潤分成”的可能變體——**險承擔者或有超額收益分享。
2.收益(利潤)分配機製的誘因設計:
明確了1%的“資金占用補償”。
對年底“紅包”的象征性意義達成共識,但具體計算方式(如按資金權重和時間加權)需明確。
王姨關於“審核人員勞務補償”的建議被采納,同意從管理費結餘中提取少量作為審核小組的辛苦費,激發參與積極性。
古民受劉姨啟發,提出“項目超額收益分享”設想:對於風險較高但前景看好的項目,允許審核小組成員或其他會員在自願基礎上,以“額外擔保”或“小額跟投”形式參與,若項目成功,借款人可在還本付息(零息)後,給予跟投/擔保人小額利潤分成(如淨利潤的5-10%)。這引入了類股權投資的利潤分成雛形,但嚴格限定在自願、小額、**險項目範圍內,且不影響互助會主體運作。此設想獲得王姨、劉姨好奇,張姨(作為潛在借款人)則猶豫,李姨明確表示不參與。
3.流程與權力的製衡:
審核小組的組成(包含有經驗者和輪值者)、決策機製(三分之二通過)、以及古民的顧問角色被接受。
明確了計劃書的最低要求,以及審核時限。
4.加入與退出機製:
準會員觀察期、資金存取規則、退出時的本金處理原則得到確認。
會議結束時,冇有當場簽字畫押。但章程從一個抽象的草案,變成了與會者心中有了具體形象、利弊權衡、甚至可能關乎自身“好處”的現實選擇。王姨表示願意作為創始會員加入,並存入2000元周轉金。劉姨謹慎地表示可以先做準會員,存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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