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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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4:45。
紐約,下曼哈頓,聖安德魯廣場一號。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
在美國的司法版圖上,如果說華爾街是金融犯罪的中心,那麼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就是懸在華爾街頭頂的那把劍。這裡走出過無數個未來的紐約市長和州長,他們以鐵腕起訴內幕交易、黑幫和恐怖主義而聞名。
助理聯邦檢察官(ausa)丹尼爾·裡維拉,三十四歲,原本正準備收拾東西去接他讀幼兒園的女兒。他妻子已經發了三條短信催促他,因為今天輪到他做晚飯。
然後,他的主管,證券與商品欺詐部門的負責人,幾乎是用一種小跑的姿態衝進了他的格子間,把一張剛打印出來的紙拍在了他的桌上。
"丹尼爾,接個活兒。優先級最高。"
裡維拉低頭看了一眼那張紙上的名字——大衛·r·格裡菲斯。
"我需要你立刻起草一份針對此人的搜查令申請。"主管的語速快得像連珠炮,"目標是他在上東區的公寓。我們要拿到他的所有電子設備、交易記錄、通訊記錄。"
裡維拉愣了一下,下意識地看了一眼牆上的掛鐘,快五點了。
"現在?"他以為自己聽錯了,"主管,搜查令的宣誓陳述書……通常我們需要幾天時間來構建相當理由。我們至少得先從sec那裡拿到他的交易記錄,證明他確實從這次事件中獲利了,否則我們憑什麼進他家門?"
"冇有幾天。"
主管盯著他,眼神裡有一種裡維拉很少見到的、混合著壓力和疲憊的凶狠,"我們有大概兩個小時。"
"兩個小時?"裡維拉以為這是個玩笑,但主管的表情很嚴肅。
"這是華盛頓的直接要求。"
主管壓低了聲音,吐出了幾個讓裡維拉瞬間僵住的名字,"財政部,還有sec主席辦公室。他們要在今晚天黑之前,看到這個人被fbi帶走。"
裡維拉張了張嘴。他在sdny乾了七年,處理過無數複雜的金融案件,但他從未見過這種自上而下、要求在兩小時內完成一份重案搜查令的"政治任務"。
"可是……主管,我們手上有什麼?"
裡維拉抓起那張紙,急切地問,"他犯了什麼罪?我現在去申請搜查令,我得告訴法官,我們懷疑他犯了什麼聯邦罪行。僅僅是發了一份報告嗎?發報告不犯法,這是言論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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