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1章必須得多要點錢(二合一)
第981章必須得多要點錢(二合一)(第2/5頁)
典》第140條,認為執行和解協議,本質上是一個民事協議,隻是在執行局的主持下而已。”
“為什麼這麼說?因為執行和解協議冇有任何法律強製力。”
這一點應該說,打官司走過強製執行階段的同學都比較清楚。
到了強製執行階段,要麼給你執行了,要麼執行不了就終本,至於你和對方達成的執行和解協議,雖然表麵上看起來有執行局法官參與,但實際上屬於你們自己的協議。
在這個時候,執行局的法官也會說得很清楚,你們自己弄的,到時候如果簽了協議,有人不履行,那我們是不可能給你強製執行的。
換句話說,它不像是法院主持的調解,那個是具有法律強製力的,你不履行調解的話,法院是可以強製執行的,但執行和解協議不行。
一方要是不履行,那隻能退回到原本的強製執行狀態。
所以,這也就導致執行和解協議有了另一個屬性,民事協議屬性。
既然是民事協議,就歸民法典管,因欺詐而設立的民事協議是可以撤銷的,也就是說可以提起撤銷之訴,具有可訴性。
“我們提起民事撤銷之訴,撤銷你們之前的協議,然後以此判決作為證據,再去申請恢複強製執行。”
王強感覺自己好像聽明白了,他有點疑惑道:“但是周律師,這樣做是不是有點脫褲子放屁的感覺?好像繞了一大圈,又恢複執行了。”
“直接申請恢複執行也是可以的吧?為什麼要多此一舉呢?”
周雲臉上帶著笑容:“當然是因為:如果你提起撤銷之訴,可以獲得締約過失損害賠償的。”
這是周雲幫王強想的另一條路。
既然是民事協議,既然具有可訴性,那麼當一方用欺詐的方法設立這個合同,並且使另一方已經履行之後,肯定不能隻撤銷那麼簡單。
必須得把我的損失也賠償了才行。
而這樣做就能額外拿到一部分錢,這是直接走恢複原本執行程序的路子拿不到的。
王強聽得眼睛都發亮了,或者說,他之前根本冇想過,居然還能這麼玩。
如果能額外拿到一部分錢,對他來說當然是更好的,畢竟說實話,80萬的本金,他之前隻拿回了50萬。
利息什麼的就不說了,單單是他因為這次訴訟,都支出了10萬多的律師費。
“周律師,締約過失損害賠償可以賠多少錢?”王強問道。
周雲想了想之後開口道:“這個,其實我現在也跟你說不清楚,因為具體能賠多少,得看法院那邊怎麼判,但我的想法是,把你之前因為維權的支出花費全部都寫進去,律師費訴訟費什麼的都算上。”
訴訟費雖然法院已經判了,由被告承擔,但是這裡是王強預支的。
而法院的情況大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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