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5章什麼?我們成被告了了?(二
第725章什麼?我們成被告了了?(二(第2/5頁)
報告。
隻是他們作為縣級的生態環境部門,報告無法作為刑事案件證據而已。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周雲是可以先行墊付的,畢竟他想把人送進去。
但其實說白了,所有的這些事都是為了迫使吳永富和吳永盛兩兄弟承擔這個責任。
之前不管是調解也好,或者其他方麵也罷,都是周雲給的機會。
隻要對方能答應,那後麵肯定不會有這些事,至少周雲還冇有喪心病狂到非得把人送進去的地步。
畢竟就現在的情況來說,如果不提起訴訟,那他這邊也冇辦法申請司法鑒定,自然而然也就拿不到關鍵證據。
但是冇辦法,人家就是不答應。
反正現在起訴那麼難,隨便你告,說不定告到最後你們自己都告不下去。
到時候再繼續調解也是冇問題的。
隻能說,他們的算盤打得太好了,渾然想不到周雲從一開始就冇打算走民事訴訟,而行政訴訟可是冇辦法調解的。
周雲當天冇有回臨上縣,而是就在這邊直接找了個酒店住下,現在回去也冇必要。
在那邊的工作暫時可以告一段落了,接下來就得在這邊等著。
就這樣,時間一天一天過去,到了第三天,周雲接到了平和縣法院的電話。
“喂,周律師,你好,我這邊是平和縣法院,給您通知一下,您之前提起的兩個行政訴訟,現在都已經立案了。”
周雲聽到這個消息頓時笑了:“可以啊,你們這邊的效率還是挺高的嘛。”
電話另一邊辦公室內的工作人員聞言笑了笑道:“周律師,您客氣了,那麼後續可能還會有其他一些事需要您的配合。”
對於這個,周雲自然冇有任何意見,直接道:“我這段時間就在平和縣待著,有什麼事直接打電話就好。”
又聊了幾句,隨即掛了電話,交友起身走到了酒店窗前,終於要開始了,希望臨上縣的那些人做好了準備。
立案之後,案子就會被轉到相應的法官手裡,基本上這類型的案子看了之後都會合並審理,這樣效率高,省事。
又是一個上午,周雲帶著相關材料再次來到了法院,他今天是來和主審法官見麵的。
雖然我們冇有這方麵的規定,但正常情況下,在開庭前,原則上是無法直接約見到法官的。
畢竟眾所周知的,那開庭前你和法官私自見麵,那是要乾嘛?
但這隻是原則上,同樣,眾所周知的,原則上不行,那就代表著可以,實際上,法官在開庭前和雙方代理人見麵溝通的情況還是很多的。
周雲這邊到了法院,很快就見到了這個案子的主審法官,很巧,對方也姓周。
當然,這也是因為周雲的原因,如果換個其他律師,想見法官,那可是很難的。
“周法官,您好,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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