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揭言官四宗罪,歎大明亡局悲
第226章揭言官四宗罪,歎大明亡局悲(第2/4頁)
了開國皇帝朱元璋敢對言官下狠手,永樂皇帝朱棣敢將頂撞自己的方孝孺株連九族之外,後續的曆任皇帝,幾乎冇有誰敢因為言論問題而殺戮官員。“殺戮言官”,是明朝皇帝最不願意背負的罪名,因為這會被視為“昏君”的標誌,遭到後世的唾罵。也正是這種對言官的過度“保護”,成為了明朝言官彈劾泛濫成災的根本原因。他們深知,即便自己言辭過激,甚至造謠中傷,最壞的結果也不過是革職為民,無需付出生命代價,如此一來,便愈發肆無忌憚。
言官們往往以朝廷“清流”自居,自認為是聖訓國法、綱常倫理、道德公義的唯一掌握者。所以他們在發表言論時,總是理直氣壯,擺出一副公道正派、大義凜然的姿態,仿佛自己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是絕對的真理。可若是仔細研究明朝曆史上的一些彈劾案例,我們便會發現,並非所有言官的彈劾,都是出於國家和民族的利益,出於公理與道德的考量。
有些言官,或許不貪財色,不謀富貴,但他們卻極度貪戀名氣、名聲、名望。在他們眼中,“名”與“利”是對等的,“名”雖然是無形的資產,卻是另一種意義上的巨大利益。這種對“名”的刻意追求、肆意追逐,其本質與貪財貪色並無二致,都是一種貪婪。
為了求名、出名,言官們可謂無所不用其極。吹毛求疵、捕風捉影,對他們而言不過是小兒科;他們公認且一貫奉行的風格是:事有唯恐不駭人聽聞,立論唯恐不偏執極端,言辭唯恐不誇張激烈。他們真正關心的,從來不是自己的彈劾會不會有利於國計民生,自己的糾察能不能幫助延續國運、匡扶正義。他們追求的,隻是“一罵成名天下知”的效果。最好能因為“罵”而身死,這樣便能萬古流芳,成就保質期更長、收益期更久的“美名”。
更有甚者,一些言官的動機極為陰暗。他們將“罵”這種輿論監督手段,當作了政治鬥爭、勢力博弈的武器。通過對朝臣、甚至皇帝進行無限製的攻擊,來提高整個言官群體的政治分量和社會影響力,進而維護並擴張自身群體的勢力。若是以對“名氣”這種無形資產的貪婪程度作為評判“貪官”的指標,那麼明朝的言官群體中,恐怕有不少人都要名列“貪官榜”之上。
言官們都是文官,按照常理,文人本該文質彬彬、斯文儒雅,可明朝言官的“凶”,卻徹底顛覆了人們對文人的人格設定。對於當權者,他們要罵;當權者失勢下野之後,他們還要罵;即便對方已經死去,他們依然不依不饒,繼續罵。他們所追求的效果,就是將對方罵倒、罵死、罵臭,讓對方身敗名裂,甚至死無葬身之地、遺臭萬年。
除了雒於仁,明朝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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