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2章計口授田,三長之製
第402章計口授田,三長之製(第4/6頁)
耕牛,根據每年具體的擁有數量,決定是還田還是受田。
初次受田者,男子俱給二十畝桑田專門種桑,須種桑四十株。
這部分土地可以世代經營,即使身死也不用再繳回官府。
每戶在此基礎上,給予宅基地,新居者三口給地一畝,奴婢則五口給一畝。
還有對地方官吏的授田。
按官職高低進行授田,田產所得用於行政,官吏離職時,移交於下位接任者。
刺史十五頃。
太守得十頃。
治中彆駕各八頃。
縣令、郡丞六頃。
還有相應的懲處之製。
假若私自賣掉國家所授公田,將依律治罪。
下麵還擬了一條律文:
『所授官田、宅基地,皆不允許買賣,違者以盜賣官田論處,視情節輕重,處以徒刑乃至大辟』
費禕皺著眉頭繼續往下看。
看不多時,一條章程讓他眼前忽然一亮。
「豪富之家,若現有田產超過其應受之數,則不受田。國家亦不令其還田,許其保留原有田產,但需向官府如實申報?
「土地有盈餘之農家,不受國家公田,亦不令其還田。
「土地不足之農家,則依此法增加配給,男至四十,女至二十,桑田至二十畝。
「田地有盈餘者,不論貧富,皆可賣出其盈餘田產,國家對盈餘田地交易不予罰處。」
費禕看完這幾段後長舒一氣,眼中閃過幾分明悟之色,又想了片刻後看向那位踞坐正中的天子:「陛下授田之本意,非隻是使貧者有田可耕,有宅可居,而是以授田為名,清仗豪強大宗家中田畝、戶籍罷?
「如此一來,國家雖授田於民,卻也並未嚴重損傷豪富利益,又能迫使豪富不得不攜田契至官府,以確定自己的田產及人口。
」
董允也看明白了:「正是如此了。
「此製若真能頒行,假若豪強大宗不主動攜田契、奴契,至官府確定其土地所有權。
「將來等大漢清丈田地之時,便全當公田,收歸官有了。」
董厥此時也終於看完,原本還有些發懵的他,經費禕、董充這麼一點撥才終於恍然大悟:「荊州新複,我大漢委實無力清丈田畝,但清丈田畝在將來,乃是必然之事。
「而我大漢不侵其田地,不奪其地利,豪強大宗出於種種考慮,怕是不得不來官府確權。」
比如某豪強家中有一百口人,一百個奴婢,按照授田製,就是從官府這裡領取八千畝地。
但這家豪強實際有田兩萬畝。
此次大漢授田,他就該攜田地、奴隸契約,向朝廷彙報他有兩萬畝田,一百個奴婢,隨後不領田,也不還田,這些田仍舊是他的私田,可以自由買賣。
他當然也可以隱瞞奴婢數量,直接把田畝報上來,但奴婢數量不是朝廷考慮的關鍵。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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