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這個財政破局思路。
談談這個財政破局思路。(第1/3頁)
最近有人說我邏輯全無。
受不了,都是論文裡翻出來的史料啊,哪裡邏輯全無。
就算真冇邏輯,那也是現實太過不講邏輯。
一個個說:
1.先說這種財政理念。
其實真的不出奇,發行貨幣的準備金、會票可以轉換為鈔票(紙幣)這些東西,明人都思考過的。我覺得張居正如果再活個幾年,說不定他也會推進這些改革。
他死得太早了,剛剛把吏治考成、還有清丈搞完就死了,很多東西都冇繼續推進。
然後附史料:
宋張詠鎮蜀,患蜀人鐵錢重,不便貿易,設質劑之法,謂之曰交子。
高宗時,又有會子,始以楮為錢,然猶用官錢為本。
【這是準備金的概念】
至金元之鈔,則直取料於民,不複用官錢為本,所費之值不過三五錢,而欲售人千錢之物,民雖愚,豈為所欺哉?
且鈔易昏爛,不久仍廢,則楮幣之無用可知矣。
必欲行楮幣之法,須如唐飛錢之製然後可。
今人家多有移重貲至京師者,以道路不便,委錢於京師富商之家,取票至京師取值,謂之會票,此即飛錢之遺意。
宜於各處布政司或大府去處,設立銀券司,朝廷發官本,造號券,令客商往來者,納銀取券,合券取銀,出入之間,量取路費微息,則客商無道路之虞,朝廷有歲收之息,似亦甚便。
【這是吳承恩那個想法的近似版,我結合他的商人背景,做了修改,改成南北標銀-稅銀對敲】一一《論錢幣;陸世儀》
這個陸世儀是南直隸太倉州人,理學家,不過現在才19歲,應該還冇寫出這個論點。
另外,崇禎十六年六月的時候,大明要崩了。
有個臣子提議施行鈔法。這個鈔不是寶鈔的鈔,而是確確實實的鈔票之法,是有準備金等概念的。雖然這個時間節點,提這個建議真的是很扯淡。
用史料裡,其他人的說法來反駁就是:
「今南北俱大寇盤踞,則行鈔地方亦似無幾。鈔既不能遍及,利息似亦覺少。當此庫藏匱竭之際,先費二三十萬金錢造此不能通行之鈔,未收難必之利,先費見在之金,何若留此金錢濟目前急需之為得計乎?」但他發鈔的規範,其實是很齊全的,有分年發行,有考慮回收機製,甚至還測算民間的白銀存量。也就是說,在那個時間發鈔,很傻逼,但發鈔的具體細節,其實還行,不算非常天真弱智。「要與民間白金之數,稍稍相準,過此則不能行矣。」
「如每年行鈔5000萬貫,五年為2.5億貫,此時民間藏銀約已儘出。」
按他估算,大明的白銀存量大概是2.5億兩。
在明末那個天下崩塌的時候,大明的朝廷,是徹底把祖製甩到一邊,嘗試推行了很多財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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