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7二尺布(中)
887二尺布(中)(第2/6頁)
,人人都這樣稱呼他,都知道這個名字指的是他,除非他們還認識第二個重名者,因此在常識層麵這就是他的名字。可是在魔法的層麵這件事又應該怎麼算呢?如何認定這個名字就是他?是否因為這是他父母起的名字?是他的第一個名字?是最多數人認可的他的名字?又或者因為他心裡認同了這個符號代表他?不管怎樣,這件事在他身上還算簡單,因為他統共就這麼一個正經名字能用。
“好吧,”他說,“我不管這些鬼道理,但你用這名字簽的字真的管用嗎?我隻想知道這個。在我老家,簽了假名的合同可是無效的。”
“這是一個對你最友善的真名。”
“噢?那最不友善的是什麼?”
“它無法被寫在一張紙上。要是你真那麼渴望一見……我隻好再找另一個還能用的人替我辦事。”
羅彬瀚又聳聳肩。他已經見了太多正常人不該見的東西,隻不過每次那種場合總有人在旁邊看著,通常還是荊璜或莫莫羅,因此他才能繼續鬼混到今天。眼下顯然冇人能給他提供這種作死保障或收屍服務,他隻能自己管照自己了。
“就這麼著吧,”他提起筆,在契書右下角的空白處簽上自己的大名,“反正你要是成心想賴賬,隨便糊弄點鬼畫符我也認不出來,至少這名字我還知道怎麼念。如果我發現它是假的,那我就馬上給自己也改個新名字。”
他一邊說,一邊在紙麵落下自己唯一的真名。等最後一筆完成,他立刻縮回手,一動不動地觀察後續。是否會響起陣陣陰風鬼笑,然後從地裡裂開一道口子,將契約書卷入其中?或者這張紙會立刻無風起燃,把自己燒成一道直入幽冥的青煙?他還在瞪著眼瞧,屋主人漫不經心地對他說:“收起來吧。”
“啊?”羅彬瀚說,“我收起來?”
“這是你的契約。”
羅彬瀚仍然滿頭霧水,但並不耽擱他飛快地抓起那張紙,對折後塞進自己的口袋。就算他不打算篡改條款或偷換簽名,這樣一份能約束雙方(而且還冇有備份)的重要文件當然還是掌握在自己手裡更好。不過他也不能把它揣在衣袋裡到處逛,必須得找一個更合適更安全的地方。他甚至不能把它放到影子裡,因為這份契書實在是不容有失,而影子有時候卻會丟東西,其風險程度和路邊的灌木叢也差不了多少。
“嗯……”他說,還在思考最合適的藏物地點,那最好是個路弗與菲娜都夠不著的地方,“所以,這就算完事了?咱們接下來乾什麼?”
他伸長脖子去瞧站在房間最深處的人。這間石屋的主人,他眼下的債權人與需求方,遵照契約書的落款應該被稱作“陳遊之”的人,此刻又站到了那堵毫無雕飾的空牆壁麵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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