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7二尺布(中)
887二尺布(中)(第1/6頁)
留在紙麵上的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字跡”。它不是由纖維狀的毫毛筆頭在紙麵拖曳揮灑而留下的墨痕,更像是一種紋理怪異的汙漬。所有看似一體寫就的筆畫實際上是支離破碎的,由無數個顆粒狀的汙點拚湊而成,因而會令人聯想起附著在鐵板表麵的鏽斑,甚至是乾涸後的血跡。
如果不是親眼見證過這個印記的形成過程,羅彬瀚會猜它是用某種刻字印章蓋出來的,可能使用了雜質含量極高的特殊墨水,或者乾脆就是用混了鐵鏽的汙水,這樣才能解釋它獨特的紋理。可如今那隻石碗依舊擺在他手邊,裡頭剩下的泉水清澈如故,即便他現在有點後悔剛才喝了它。出於好奇,他又用手指朝碗底蘸了蘸,然後在紙邊輕輕抹了一下,想看看這是不是泉水本身的效果。他得到的結果隻不過是一個微微濕潤的紙角。
“它們不認識你。”屋主人說。
羅彬瀚冇太搭理這句話。他的關註點已經跳到了符號本身的意義,而非其形成的由來。不管是拿什麼工具寫出來的,它畢竟是一個被落在契約書上的簽名,還是一個他完全能夠看懂的名字。這不可能是屋主人的真名,他不免質疑它是否真的有效力。
“這不是你的真名吧?”他直接問道,“陳遊之?就這麼三個字?”
屋主人隻是向他笑著點一點頭,好像認為自己不需要解釋得更多。但羅彬瀚不肯善罷甘休。“我記得你有個更長的名字,”他試圖回憶起來,“具體我忘了,反正要更拗口些。我想那個才應該是你的真名?”
“為何那個就是真名?”
羅彬瀚聳聳肩:“我想你們這些牛鬼蛇神的名字總該起得比較特彆點嘛。越長的名字越有它的道理。不管怎麼說,你的真名可不應該能用簡體字寫出來。”
“那麼,”屋主人饒有興趣地問,“把你帶上船的那個孩子要怎麼說?你認為自己要怎樣叫他?”
他突然提起荊璜叫羅彬瀚有點意外,甚至覺得驚訝。“把你帶上船的孩子”——這倒是他第一次聽見有人這樣稱呼荊璜,不能說它不對,隻是顯得有點生疏,甚至都不如“玄虹之玉”來得尊重。不過他也冇空在這件事上想得太多。
“那也不是他的真名啊。”他理直氣壯地說,“這可是你弟弟告訴我的,‘荊璜’最多隻是個譯名。”
“你叫不出他母親為他起的那個名字,也不能看見我的本名。對於你,使用一個合適的呼名已經足夠。”
“這就是說你們在我的母語裡挑了一個差不多的名字。”羅彬瀚問,“這怎麼能算數呢?”
“那你的名字又怎麼能算數?”屋主人笑著問,“它和你又有什麼聯係?”
這簡直是一個哲學問題。羅彬瀚當然冇法回答。名字隻是個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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