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一十六章國法蓋家規
第八百一十六章國法蓋家規(第1/6頁)
神京,鎮安府。
辰時三刻,衙門口巨大的鳴冤鼓,被人轟隆隆敲響,鼓聲漣漪般飛快擴散,打破了清晨的寧靜。
三班衙役聽到鼓聲,腳步紛亂,手持哨棍湧入衙堂,各自站位立威。
鎮安府尹洪炆宣、通判劉彬芳都剛入官廨不久,便被隆隆鼓聲驚動,各自起身趕往衙堂。
各官府門口的堂鼓,大都都是擺設,被人敲響的概率極低。
唯獨府衙門口的堂鼓,被百姓俗稱鳴冤鼓,經常會被舉告人敲響。
但凡鳴冤鼓響起,府尹和相關官員,必須登堂理案,這是府衙鐵律官規。
等到洪炆宣和劉彬芳入堂稍許,衙役帶進一個五旬老者,神情愁苦,衣裳簡陋,看著像貧苦之人。
神京乃天子腳下,治理嚴謹,律法森嚴,但凡平民百姓舉告,多半是欺壓良善之事,涉及性命要案並不常見。
原本洪炆宣和劉彬芳見了舉告老者,樣子顯得毫不起眼,兩人都不太在意,以為所告也是尋常市井小案。
冇想到這人遞過訴狀,痛陳冤情,炆宣和劉彬芳都大吃一驚。
這位老者的舉告,不僅涉及戕害良善,逼迫致死,而且嫌犯是榮國賈家家奴。
洪炆宣和劉彬芳都是官場老練之人,神京又是勳貴遍地之所,但凡涉及豪門勳貴的要案,都是凶險棘手之事。
鎮安府前任府尹張守安,就是卷入寧國府大案,不僅丟官罷職,最終還被定罪問斬。
張守安問斬後,洪炆宣接替上任,劉彬芳當年就是張守安的屬官,兩人都是此事的受益者和親曆者。
眼下這樁舉告人命官司,再次涉及到寧榮賈家,同樣是庶民舉告,甚至連涉及豪門家奴,都如出一轍。
不得不讓府尹洪炆宣、通判劉彬芳都心生警惕,他們接了老者的訴狀,都冇急著下判詞。
而是以府衙複核案情、緝拿嫌犯需要時間,明日才可開堂審理,讓舉告老者先行返回,等待府衙傳喚。
……
等到舉告老者離開府衙,洪炆宣和劉彬芳馬上入內堂商議。
洪炆宣是嘉昭四年二甲進士,因為排名靠後,並冇有入翰林院,而是從偏縣縣令入仕。
十多年仕途磨礪,因頗有實務理政能為,逐步晉升,四年前得吏部尚書陳墨舉薦,轉任為德州知府。
二年前府尹張守安被定罪問斬,洪炆宣因緣際會,又被調任鎮安府尹,十多年仕途就此攀上高峰。
他年紀還不到四十,正是年富力強之年,仕途還在來日方長,所以冇有張守安那樣急功近利。
日常處事謹慎細致,心中雖有堅守,也不乏世故圓滑,日常和通判劉彬芳也有幾分默契。
洪炆宣問道:“炳文,今日舉告之事,涉及榮國賈家之人,你可看出什麼端倪?”
劉彬芳說道:“舉告者的訴狀,下官仔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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