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六章忠義絕翁婿
第六百九十六章忠義絕翁婿(第1/6頁)
大周宮城,乾陽宮。
自錦衣衛查獲甄家藏匿家財之事,嘉昭帝讓三法司就此事依律定罪。
三法司主官對此事各有論斷,對量刑各抒己見,這也是刑律權衡常有之事,並不足為奇。
這日一早,嘉昭帝召大理寺卿韋觀繇、刑部尚書陳茂舒、左都禦史周顯揚入宮專議此事。
原本這樣一樁事情,尋常隻讓三法司按律磋商,最終上報皇帝簽署即可。
嘉昭帝之所以鄭重其事,召集三法司主官入宮商議,是想完全掌控此事走向,不因律法磋商而走偏。
金陵甄家對於嘉昭帝來說,不是簡單的獲罪犯官之事。
其背後牽扯火器私造謀逆,隱蔽四王八公舊勢趨向,關係父子君王潛勢此消彼長。
嘉昭帝更需要嚴辦此案,對意圖染指火器的謀逆勢力,予以嚴厲打壓威懾。
甄家之案已不止是甄應嘉一人罪責大小,而是嘉昭帝張大皇權,權衡掌控朝政的要緊籌碼。
所以,針對甄家戴罪之身,私匿家銀之事,三法司可以依刑律,但必須符合皇帝的預想和利益。
大理寺卿韋觀繇說道:“聖上,甄應嘉在革職查辦期間,不待朝廷有司依律判定,陰私藏匿家財。
此乃枉顧國法之行,必須予以懲戒。
原本聖上顧念甄家祖上之功,及甄老太妃遺澤,下旨查抄甄家七成家產,已對其家格外寬宥。
然甄應嘉不知感恩,再行狂悖之舉,臣以為應對其加刑處置,查抄其全部家產,以為懲戒。”
韋觀繇是中正嚴明之人,稽案斷凶才是大理寺主責,他自然會不遺餘力,但對判刑定罪一向偏於中庸。
雖然作為嘉昭帝的近臣,他知曉皇帝對甄家之案的深遠籌謀。
但從大理寺稽案定凶出發,甄家之罪在於甄世文私造火槍,甄應嘉並冇有參與其中。
甄應嘉作為甄家家主,甄世文的父親,有治家無德、教養無方之罪,罷官抄家已足夠予以懲戒。
至於他私藏家財,所為有悖律法,但並不算死罪,加重懲戒即可。
他作為大理寺首官,如果動輒刑罰於人生死,有失三法司首衙體統,那和推事院還有何區彆。
韋觀繇話音剛落,嘉昭帝不動聲色,目光之中似若有所思。
刑部尚書陳茂舒說道:“啟稟聖上,韋寺卿所言雖然公允,但刑律判罰需應時勢。
江南乃士族豪門聚集之地,文教盛行,黎民富庶,人心多變,大戶豪門奸惡不法,時有發生。
即便本朝開元以來,江南世家罪愆隕落,也並不鮮見。
金陵甄家乃江南豪門翹楚,在當地名望深入人心,言行舉止為人關註,更為人潛移印證。
甄應嘉以朝廷戴罪之身,私匿家產,逃脫刑律,此等行徑,流傳市井,以為效仿。
以後但凡世家大戶身犯罪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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