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九章簽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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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寫道:
“當你看到這份記錄時,你應該已經查到了我留在這個城市裡的最後一枚釘子。0267號設備,安裝位置是市局刑偵支隊會議室吊頂內。簽收人的簽名,是我兒子的筆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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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當時隻有十八歲。”
“我讓他簽的字。”
“那是我這輩子做過的最錯誤的決定。”
信紙末尾的簽名是林長山。日期是1987年4月。林峰在十八歲那年,替他父親簽收了那批竊聽裝置。他從那一年開始,就知道那些裝置的存在。而那批裝置在他父親退休之後,很可能一直由他掌握。
我握著那封信,把盒子裡的每一樣東西都清點、放回原處,最後蓋上盒蓋。我冇有把盒子帶走。而是把它放回水箱裡原封不動的原處。我關上檢修口的鐵門,重新擰上鐵絲,站起來,拍了拍褲腿上的灰。然後我走下樓梯,穿過店麵,推開鐵門,走出柳林路117號。
站在門口的臺階上時,我掏出手機,調出林峰的號碼,看著屏幕上那個名字,看了一會兒,然後把手機放回了口袋,冇有撥過去。
口袋裡的鑰匙一枚一枚地貼在一起,每一枚都像是一段被壓縮的時間。我走進午後的街道,陽光已經偏向西邊,把行道樹的影子在地麵上拉得很長。我在路邊停了一下,給自己買了一份報紙、一瓶水,在背街的一張長椅上坐了下來,把水喝掉一半,然後把報紙翻到中縫,在一條不起眼的位置上看到了一行小字——“城市記憶·老物件征集啟事”。啟事底部留了一個聯係電話,號碼的尾號是2407——和懷表暗槽裡那張紙條上寫的數字完全一致。
我把報紙折好,站起來,把空水瓶扔進路邊的垃圾桶裡。沿著街道繼續走,在一個公用電話亭前停下,投幣,撥通了那個號碼。響了兩聲,接通了。電話那頭冇有說話。
我說:“我看到啟事了。你們收老鐘表嗎?”
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然後一個聲音傳過來,是一個男人的聲音,沙啞而緩慢,像是很久冇有跟人說過話了:“收。什麼年代的?”
“不太確定。”我說,“表盤上刻著一行字——‘光華鐘表廠·1987’。”
電話那頭又沉默了。這一次沉默的時間更長,長到我以為電話被掛斷了。然後那個聲音再次響起,比他剛才說話的聲音低了一些,像是刻意壓低了音量:“你在哪看到這塊表的?”
“一個朋友留給我的。”
那個聲音又停頓了幾秒。“你朋友叫什麼名字?”
我握著話筒,站在午後的陽光中。我沉默了一會兒。“周燁。”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長時間。然後那個聲音說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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