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六章磁帶
第三百二十六章磁帶(第2/2頁)
——不是我父親,是那個真正使用了那些裝置的人。
我拿出手機,給葉知秋發了一條短信:“鐘表廠那批竊聽裝置,當年是誰負責安裝的?”
發送。不到一分鐘,回複來了:“檔案裡冇有記錄。但我查到一個名字——安裝環節的負責人叫方遠,是當年市局技偵科的人。”她緊接著又補了一條,“方遠在鐘表廠倒閉那年調走了,去了哪裡冇有人知道。”
我站在晨光中,那盤磁帶“等”字,是周燁留給我的最後一枚齒輪。沈昭說後天晚上十點在鐘表廠二樓最裡麵的房間等我,說第四個人會把遺產交給我。但周燁的錄音帶告訴我,那份遺產已經被拿走了。方遠——調走的那個人,才是真正拿走那批竊聽裝置記錄的人。
我鎖上屏幕,把手機放回口袋裡,把磁帶從錄音機裡取出來,放進衝鋒衣內袋,貼著那塊懷表放好。我走到窗邊,推開窗戶,晨風湧進來,帶著街道上早餐攤的氣味和水汽。我翻過窗臺,落在窗外的草地上,沿著柳林路往回走。我掏出那把鑰匙——磨損的半圓形印記——握在掌心裡。
方遠。這個從未出現在任何正式記錄裡的名字,現在變成了整條線索鏈的終點。他拿走了那批竊聽裝置的安裝記錄,拿走了能證明誰在監聽誰的核心證據。他才是真正的遺產持有者。
我在路邊攔了一輛出租車,說了市局檔案科的地址。如果方遠的調任記錄還在,就能找到他調去了哪裡。如果他當年調任的記錄被人為刪除了,那也正好確認另一件事——那個能在係統內部動手腳的人,至今仍然在那個係統裡,坐在某個辦公室裡,掌握著隨時可以刪除一切記錄的操作權限。
出租車駛過兩個路口時,我的手機在口袋裡震了一下。我掏出來,屏幕上是一個冇有存儲的號碼發來的短信。我盯著那行字看了很久。然後鎖上屏幕,把手機放回口袋裡。
“方遠已經在一年前死了。車禍。肇事者逃逸,至今未抓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