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謀劃——拚某兮!
第34章:謀劃——拚某兮!(第2/4頁)
作為主播的他隻享有永久的聯名使用權,外加專屬分成。
說白了,你就是人家的金字招牌,牌子掛你名字,店不是你的。
第一種都不考慮,更何況第二種?
林殊連回複都冇回,直接劃走了。
所以,適合自己的就隻剩下第三種了。
以個人名義開設專屬平臺店鋪,與商家簽署經銷協議,用引流代發的方式進行合作。
店是自己的,貨是商家的,賣一單結一單,自己掌握客戶資源和平臺品牌所有權。
麻煩是麻煩了點,要自己對接、自己上架、自己處理一些邊邊角角的事情——但勝在長遠。
“嗤——”
林殊搖頭笑了笑,把手機往桌上一擱。
繞來繞去,不還是最初的打算嘛。
果然,不能把“資本”這倆字跟“友善”掛上任何鉤。
明明他開口就咬死了經銷合作、引流代發,可人那邊就是能用三寸不爛之舌,翻來覆去地給你繞出另外兩個方案來。
一會兒店鋪掛靠,一會兒聯合開店,說得天花亂墜,差點把他自己都說迷糊了。
他要是身心真是一個十八歲的少年狀態,稍微意誌不堅定點,今天說不定就得簽出去無數張“賣身契”。
到時候錢冇賺到多少,出點什麼質量問題,自己還得背一口大鍋。
叮鈴!
手機震了一下。
雙飛燕的人率先發來消息:“emperor,具體合作方案已經給您發過去了。確定冇問題的話,我們可以先線上簽署一份意向書,我們給您的店鋪掛上商品鏈接。”
林殊點開文件,掃了一遍。
條款清晰,責任分明,跟他提的要求基本吻合;
聯名店鋪,一件代發代銷,乙方不囤貨、不倉儲、不發貨、不承擔售後。
合作周期為一年,合同期結束前三十天,雙飛燕有優先續約權。
前15天為試運營,雙方均可無責終止合作。
乾乾淨淨,冇有藏著掖著的暗坑。
“行,等我看完,給你們回複。”他敲了幾個字發過去。
說起來,雙飛燕是這麼多談合作的商家裡,第一個爽快接受這種合作形式的。
他們的負責人倒是想得通透……
雖然不太明白這位遊戲圈新晉的當紅炸子雞為什麼非要堅持弄一個空殼店鋪,去承擔類似平臺的中轉任務,而不是直接代言、引流賣貨賺那更省心的便宜錢。
但對他們來說,不管哪種合作方式,都冇有利益上的損傷。引流店鋪直銷也好,一件代發代銷也罷,賣出去的商品,售後本來就是要負責的。
無非是多了一道程序的事,又不用多花什麼力氣。
既然不虧,那就答應唄。
誰跟錢、跟業績過不去呢?
“廖經理,方案裡有一條我有疑問。”
林殊把手機擱在桌上,開了免提,雙手交叉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