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基金會架構
第59章基金會架構(第1/6頁)
屏幕的光映在陳默臉上,穩定,冰冷。他麵前的電腦屏幕上,是一份新的加密pdf文件,標題是“chenfamilyfoundation(liechtenstein)-概述與初步結構分析(非法律意見)”。右邊是他的excel表格,在“資產總覽”的分類下方,他還未添加關於“基金會”的單獨行。因為之前周律師的簡報中隻是模糊提及“家族信托”和“基金會架構”,但未展開。現在,這份文件來了。
他點開pdf。開篇就是一段不同於之前的說明:“本文件所述之‘陳氏家族基金會’,為陳繼賢先生晚年(2018年)於列支敦士登公國設立的一種混合式‘基金會-信托’結構(stiftung-anstalt)。其法律性質、目的、運作機製與之前所述的離岸控股公司(bvi/開曼)及普通信托(lz信托)均有顯著不同。設立此類架構通常旨在實現財富的長期存續、家族治理、慈善目的、以及高度的資產保護與稅務優化,是委托人(陳繼賢)整體財富規劃中可能最為核心和複雜的頂層設計之一。目前我方團隊仍在深入梳理其完整法律文件和運作記錄,本摘要僅為初步輪廓。”
陳默的心微微一提。“最為核心和複雜的頂層設計”。這幾個字讓這份文件的分量驟然不同。他之前接觸的,無論是持有房產的離岸公司,還是帶有條件的lz信托,似乎都更像是這個“頂層設計”之下的具體執行工具或資產載體。
他繼續閱讀。
陳氏家族基金會核心概覽
??註冊/設立地:列支敦士登公國,瓦杜茲。
??設立日期:2018年11月。
??法律形式:基金會(stiftung)。但根據列支敦士登獨特的《人與公司法》(pgr),該基金會被構造成具有高度靈活性的“機構”(anstalt)形式,融合了基金會、信托、甚至公司的某些特征。可被視為一個獨立的、具有法律人格的“目的財產”池。
??創始人/捐助人:陳繼賢。
??初始資產/捐助:文件顯示,陳繼賢先生將相當一部分金融投資組合(具體資產清單及估值待查,但規模應非常可觀)以及sunriseinvestmentfundlp(開曼有限合夥)的有限合夥人權益,作為初始捐助,轉移至該基金會名下。這意味著,之前簡報中提到的‘亞太新能源基金’的投資,實際上是基金會資產的一部分,而非直接屬於陳繼賢個人。
??基金會目的(根據章程摘要):章程中闡述的目的具有多層性:
1.首要目的:長期保存和增值基金會資產,確保其跨代存續。
2.次要目的(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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