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第168章海漢人的民政管理
168.第168章海漢人的民政管理(第4/4頁)
這裡的公社並非民間聯保自治,而是由海漢執委會進行組織和管理,同時這些工作人員現在已經享有海漢人發放的工餉,在李奈看來他們就跟替衙門辦事的小吏差不多——也就是說海漢執委會在本地的民政管理當中已經在全麵取代地方官府的功能。
從旁觀者的角度來說,李奈不得不承認海漢人在民政管理方麵做得極好,其成效遠遠超過了地方官府。而民眾的豐衣足食反過來也保證了此地的民情安定,社會秩序良好,而這正是李奈這樣的商人所看重的特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