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5章:秋審朝審慎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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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通——可老大買馬、老二開店、老三還債,這筆錢總不能憑空變出來。大理寺,你們查過那三兄弟的賬冇有?”
大理寺卿低頭:“……未及細查。”
“那便查。刑部、大理寺、禦史臺各派一人,即刻赴河南重新勘驗此案。張氏暫緩行刑,收押聽審。若三兄弟的錢來路不正,便推翻原判重新審理。”劉封將第一卷案宗合上,手指在上麵輕叩了一下,“一條人命,不能隻靠三天的口供就定了。若張氏是被屈打成招,那她死得冤;若她真殺了人,三兄弟為何急不可耐地分田?這兩件事必須對得上賬。”
群臣凜然。
第二卷標紅案宗來自益州犍為郡。一名商賈涉嫌勾結山賊劫掠官糧,被判斬刑。大理寺初核意見寫道:“案卷中缺乏商賈與山賊直接聯絡的證據,僅有山賊頭目一麵之詞。疑點存焉。”
劉封翻看了一遍,忽然問:“這商賈姓什麼?”
“姓陳,名通,益州大商。”
劉封的眉頭微微一動。他記得犍為郡堤壩案之後,周正在當地查訪時提過一嘴——當地最大的糧商就叫陳通,曾經舉報過郡守貪汙,險些被郡守以“誣告”下獄。後來郡守伏法,陳通便成了周正的線人,幫著廉訪司摸底當地豪強隱田的情況。
“陳通這個人,朕知道。”劉封將卷宗遞給身邊的侍中,“他去歲舉報過犍為郡守貪墨,是廉訪司的線人。這樣的人若真勾結山賊,為何要舉報郡守?他難道不知道郡守一倒,他的靠山便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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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殿又是一片寂靜。刑部尚書再次出班:“陛下,陳通舉報郡守或許是為了換取信任,實則暗通山賊也未必不可能。山賊頭目的供詞言之鑿鑿,說陳通資助他們糧草半年之久。”
“山賊頭目的供詞可有人證?糧草如何交付?走的是哪條路?由誰經手?”劉封一連串的問題拋出,刑部尚書額頭微微冒汗:“……案卷中未詳載。”
劉封將第二卷案宗同樣合上,交給殿旁的內侍:“發回益州重審。命犍為新任太守親自督辦,周正隨行監督,一個月內查清陳通與山賊之間是否真有勾連。若有,斬;若冇有,平反。朕不要含糊其辭的案卷。”
第三卷標紅案宗攤開時,劉封看了一眼標題便放下了。
那是一樁“毆殺仆人案”,死者是洛陽某勳貴家中的奴仆,勳貴之子酒後失手將仆人打死,按律當絞。大理寺初核意見是“事實清晰、證據完整、適用律條無誤”。可劉封註意到案卷末尾附了一封信——那勳貴是荊州舊將,當年劉禪在位時守過江州。信是勳貴本人寫的,字字懇切,求陛下念及舊功,留其子一命。
劉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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